為何基督宗教在生命倫理抗爭中扮演核心角色?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為何在有關生命倫理(bioethics,墮胎、安樂死、代理孕母、死刑等)的争議上加入抗爭最深的是基督宗教的天主教與新教福音派?
基督宗教(特別是天主教與新教福音派)之所以在墮胎、安樂死、代理孕母等議題上展現出極強的行動力,並非偶然的政治參與,而是源於其深層的神學框架與歷史動員機制。
一、 核心信仰:生命神聖性與上帝形像
基督宗教的倫理基石建立在 「神的形像」(Imago Dei) 的概念上:神依據其形像造人,人具有神的形像。
他們相信生命並非偶然的生物演化,而是上帝刻意的創造。
天主教的自然法傳統: 天主教強調「自然法」(Natural Law),主張宇宙中存在一套客觀、永恆的道德秩序。在這種觀念下,生命從受孕那一刻開始起到自然死亡,都受到神聖法規的保護,任何人為的介入(如避孕、墮胎或安樂死)都被視為對創造秩序的破壞。
福音派的絕對真理觀: 與強調個人經驗的教派不同,福音派極度重視聖經的字面真理。他們認為人類不應「扮演上帝」(Playing God)來決定誰能生、誰該死。
二、 具體議題的倫理邏輯解析
在這些團體看來,不同的倫理爭議其實都指向同一個核心價值:
墮胎: 對他們而言,胎兒不只是母體的一部分,而是從受精卵階段就具備靈魂的獨立生命。因此,墮胎在邏輯上被等同於殺害無辜生命,這觸碰了信仰中十誡之一的「不可殺人」的底線。
安樂死與醫師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 基督宗教認為生命的終結權僅屬於上帝。此外,天主教傳統認為痛苦在某種程度上具有與基督受難連結的神聖意義,以人為方式縮短生命被視為對上帝主權的背叛。
代理孕母與生殖技術: 這類議題涉及對「家庭定義」的堅持。他們往往認為這將生命「商品化」或「工具化」,破壞了上帝設定的婚姻與生育之間的自然連結。
死刑: 這是較具差異的一環。天主教近年來基於生命尊嚴,立場轉向全面反對;而部分福音派則基於舊約聖經的「報償正義」,仍可能支持死刑。
三、 歷史轉折:從神學到「文化戰爭」
在 20 世紀中葉以前,美國的福音派其實對政治相對冷感。然而,1973 年美國最高法院對 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 的判決,將墮胎合法化,成為了一個巨大的轉折點。
這一事件促使了原本教義不盡相同的天主教與福音派聯手。他們發現,世俗主義(Secularism)與相對主義正在改變社會的道德基礎。為了守護他們心中的「基督教文明」,他們將這些倫理議題提升至「文化戰爭」的高度,並透過投票和抗爭來影響法律。
四、 強大的組織與動員能力
比起其他相對分散的宗教,這兩個群體擁有極佳的動員工具:
結構化的權威: 天主教擁有全球統一的教宗領導與嚴密的教區系統;福音派則擁有超大型教會(Megachurches)與極具影響力的宗教媒體網絡。
社區凝聚力: 教會不只是信仰場所,更是生活共同體。當倫理議題被提出時,信徒能迅速在教會內部形成共識並轉化為社會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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