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共倫理要回來,它在台灣可能長什麼樣子(而不是西方式人權口號)?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如果公共倫理要回來,它在台灣可能長什麼樣子(而不是西方式人權口號) 這其實已經預設了一件重要的事: 公共倫理如果只是「翻譯版的人權口號」,它在台灣一定失敗。 所以我們不會用「應然藍圖」,而是嘗試回答: 在台灣既有的宗教、文化、政治土壤中,公共倫理「可能如何重新長出來」。 一、先劃清三條不能走的死路 要談「長什麼樣子」,先說「不會長成什麼」。 ❌ 1. 不會是抽象的普世宣言 「人皆生而自由平等」這類語言,在台灣公共場域的效果是: 聽得懂 但沒有情感重量 也缺乏宗教與文化共鳴 它像是法律前言,不是行動準則。 ❌ 2. 不會是神學化的倫理霸權 如果公共倫理被某一宗教的教義壟斷: 社會立刻對立 倫理被視為傳教工具 宗教政治化反而加速 這條路,在台灣尤其行不通。 ❌ 3. 不會是「去政治」的道德說教 只談個人修養、不談制度與權力, 那只是私德,不是公共倫理。 二、那它可能「長成什麼樣子」? 我們用一個核心概念統攝: 台灣的公共倫理,若要重新出現, 很可能是一種「關係型、底線型、反濫權型倫理」。 我們一層一層來。 三、第一層:關係型倫理(不是個體權利,而是「不該這樣對人」) 台灣文化裡,最強的不是抽象權利,而是關係感。 可行的公共倫理語言,反而更像: 「不能這樣對人」 「這樣會害到別人」 「這樣講不過去」 這些話在台灣非常有力量。 例如: 強拆,不是「侵害財產權」,而是「逼人走投無路」 勞動剝削,不是「違反契約自由」,而是「欺負人」 政策冷血,不是「程序合法」,而是「沒把人當人」 這是一種低理論、高共感的倫理語言。 四、第二層:底線型倫理(不追求崇高,只劃清「不能做」) 台灣社會對「高道德要求」極度過敏, 但對「越線」非常敏感。 所以公共倫理不是問: 「你是不是一個好政府/好宗教?」 而是問: 「你是不是做了不該做的事?」 底線型倫理的核心不是理想, 而是羞恥感與不安感。 例如: 不得用宗教掩護貪腐 不得以文化之名剝奪異議 不得把弱者當動員工具 這些不是理論, 是「過不去的線」。 五、第三層:反濫權倫理(限制權力,而不是塑造美德) 這一點極其重要。 台灣的公共倫理若有一條主軸, 它應該是: 任何掌握資源、話語或神聖性的人,都必須被質疑。 這非常符合: 台灣的威權記憶 對「大人」的不信任 對黑箱的厭惡 在這裡,公共倫理不是: 教你怎麼當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