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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正教是否比較容易與專制獨裁政體靠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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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以基督宗教中的東正教而言,是比較聽話的(被政府收編)的宗教,冷戰時期的蘇聯(俄羅斯)與東歐共產集團,絕大多數是東正教國家。蘇聯垮台後的俄羅斯進入民主沒多久,就演變為普丁的專制獨裁。 我們觀察到一個常被提出、但需要小心處理的問題: 東正教(Eastern Orthodoxy)與強國家權力之間,歷史上確實常呈現一種「親密關係」。 (注釋:強國家權力 Strong State Capacity,強國家的核心特徵是其滲透社會並執行政策的能力強大。它能有效地將政治決策轉化為現實。) 不過如果直接說「東正教使俄羅斯走向專制」,就會過度簡化;比較準確的說法是: 東正教的政教關係傳統,與某種型態的國家結構特別容易互相適配(彼此強化 mutually reinforcing)。 也就是:不是宗教造成專制,而是宗教與既有的政治結構形成了穩定結盟。 一、關鍵詞:拜占庭式「政教協和」(symphonia) 東正教世界的政治神學不是西歐「教會 vs 國王」的對抗模式,而是來自拜占庭帝國的一種理念,希臘文常被稱為 symphonia(協和、和諧)。 其核心觀念是: 皇帝負責治理秩序(外在) 教會負責拯救靈魂(內在) 兩者不是分立,而是互補 這和中世紀西歐非常不同。 在西歐,教宗可以與皇帝公開衝突; 但在拜占庭與其繼承區域,理想狀態是合作而非競爭。 注意: 這原本不是「教會被國家控制」,而是神學上認為國家也是神救贖秩序的一部分。 二、當拜占庭模式移植到俄羅斯,性質改變了 1453 年君士坦丁堡陷落後,莫斯科開始提出一個觀念: 「莫斯科是第三羅馬」 含義很重大: 羅馬帝國的神聖秩序轉移到俄羅斯君主。 此時出現一個差異: 在拜占庭 → 皇帝與教會互相需要 在俄羅斯 → 皇權逐漸高於教會 到彼得大帝(18 世紀)時,事情已非常清楚: 他乾脆廢除莫斯科牧首,設立由國家管理的「神聖會議」(Holy Synod)。 也就是: 教會行政正式成為國家機構的一部分。 這一步非常關鍵。 從此俄羅斯教會的歷史角色更像「國家宗教部門」,而不是能制衡國家的權威。 三、為何這會影響政治文化 這裡不是教義問題,而是權威心理學。 西歐拉丁基督教長期存在兩種權威來源: 教會法 王室法 因此逐漸形成一個觀念: 權力不是單一來源 → 權力可被限制。 而在俄羅斯的歷史經驗中,人民長期只面對一個最...

特定宗教會與特定政治體制結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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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有無這種說法:特定宗教會與特定政治體制結合,譬如先進民主法治國家多為基督新教與天主教國家,威權專制國家多為伊斯蘭與佛教國家。 這個說法很常聽到,而且它抓到了一點歷史現象; 但如果把它當成「規律」就會立刻出現大量反例。 學界大致的共識是: 宗教確實會影響政治文化, 但「哪一種宗教必然導向哪一種政體」並不存在。 更精確的說法是: 不是宗教教義直接決定政體,而是宗教所形成的「社會組織型態」與「權威觀念」,會與某些政治制度比較相容。 我們一步一步來看。 一、為什麼這種印象會產生 我們會得到這個印象,其實並非毫無根據。 近代民主最早成熟的區域確實集中在: 英國 荷蘭 瑞士 北美 北歐 而這些地區幾乎全部屬於西方基督宗教文化圈(尤其是新教)。 同時冷戰以來的許多威權國家: 中東多為伊斯蘭 部分東南亞與南亞為佛教或伊斯蘭 於是就很容易推出一個結論: 某些宗教支持民主,某些宗教傾向威權。 但問題是,這個結論一碰到歷史細節就開始崩潰。 二、先看反例(非常重要) 基督宗教並不天然民主 長期以來最典型的專制國家反而是基督宗教國家: 中世紀教宗國 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天主教) 法國波旁王朝(天主教) 沙皇俄國(東正教) 納粹德國(新教路德會與天主教) 法西斯義大利(天主教) 佛朗哥西班牙(天主教) 也就是說: 基督教世界有民主,也有極權。 伊斯蘭世界也不全是專制 歷史上: 奧斯曼帝國存在法學自治 部分伊斯蘭城市長期有商人自治傳統 現代: 印尼(全球最大穆斯林人口國)曾是獨裁但現在是民主國家 馬來西亞有競爭性選舉 突尼西亞曾一度民主化 佛教也並非必然威權 日本(佛教文化圈)是成熟民主 台灣(佛道混合宗教)是民主 蒙古(藏傳佛教)共黨執政時期是專制獨裁,後來是民主 歷史上的西藏政體是藏傳佛教神權貴族制, 顯示同一宗教也能支持完全不同政治形式。 三、真正的關鍵不在教義,而在「宗教權威結構」 這才是學界比較接受的解釋。 不同宗教,其「組織型態」差異很大: 1)分散型權威(較易與民主相容) 特徵: 多中心 地方自治 教義可爭論 沒有唯一解釋者 典型: 新教(特別是加爾文宗、清教徒傳統) 這會培養一種政治習慣: 會議、投票、長老制、契約觀念。 英美議會文化某種程度正是從教會治理形式學來的。 2)集中型權威(較易與威權相容) 特徵: 正統教義 唯一合法詮釋 宗教法...

宗教的驟然改變與慢慢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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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宗教的驟然改變例子很多,譬如西方帝國使殖民地的傳統宗教變成天主教與基督新教。宗教在歷史長河中慢慢演化的例子少,有哪個文化或文明的宗教出現演化:從互惠恩庇型演化為倫理道德型。 這個主題其實觸到宗教史上一個真正的大問題: 宗教到底是「被征服後替換」,還是能在同一文明內部「自我轉型」? 歷史上最常見的確是「宗教更替」(replacement): 西班牙征服 → 美洲印第安宗教 → 天主教 伊斯蘭擴張 → 祆教、基督教 → 伊斯蘭 歐洲殖民 → 非洲宗教 → 基督教 這種是政治與軍事力量造成的宗教轉換。 但其實也確實存在另一種較少被注意、卻極重要的現象: 同一文化內部,宗教的功能發生結構性轉變 (從互惠祭祀 → 倫理反省)。 而且這種轉變在人類歷史上只集中發生在某一段時期。 一、軸心時代(Axial Age):人類宗教的一次「內部突變」 德國哲學家雅斯培( Karl Jaspers )提出一個觀察: 約公元前 800–前 200 年,人類多個文明同時出現宗教性質的重大轉型,而且彼此幾乎沒有直接接觸。 地區與人物: 中國:孔子、孟子、墨子、老子 印度:奧義書思想、佛陀、耆那教 以色列:以賽亞、耶利米、阿摩司等先知 希臘:蘇格拉底、柏拉圖、斯多亞派 注意一件非常關鍵的事: 這些都不是外來宗教征服,而是從舊宗教裡長出來的批判者。 他們幾乎做了同一件事: 把宗教焦點從「祭祀神明」移向「人的品格與正義」。 這正是你問的演化。 下面看幾個最清楚的例子。 二、古以色列:從祭祀宗教到倫理宗教(最典型) 1)原始型態:標準互惠宗教 早期以色列與周邊迦南宗教其實非常接近: 獻祭牲畜 求雨 求戰爭勝利 求土地豐收 耶和華最初像一位「部族守護神」。 人與神的關係基本是: 獻祭 → 保護 這是典型恩庇交換結構。 2)先知革命(真正的轉折) 約公元前8世紀開始,先知出現了。他們提出一個在當時幾乎革命性的觀念: 舊約聖經阿摩司書 5章21-24節 21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 22 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 23 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願聽你們瑟的響聲。 24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 注意這句話在古代是極端激進的。 因為古代所有宗教都以「正確祭儀」為核心。 先知卻說: 欺壓窮人比...

宗教有高級與低級之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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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宗教有高級與低級之分嗎?有種說法:信眾與神明之間若是利益交換關係(祭拜與捐獻交換升官發財保平安),而從不涉及倫理道德的維持與提倡,是低級宗教。信徒單單因為神明原本即為真善美信望愛就敬拜奉獻,不求利益回報,而且信徒努力效法神明的真善美信望愛神,神也不保證信徒可以升官發財保平安,這類是高級宗教。 這裏提出的,其實是宗教研究史上一個非常經典、也非常危險的分類方式。 它不是新觀點——19 世紀很多學者都這樣想,而且他們幾乎都把基督宗教放在最高層、把民間信仰放在最低層。今天學界基本上已經放棄「高級/低級宗教」這種說法,但並不是因為兩者完全沒有差別,而是因為: 真正存在差別的,不是「高低」,而是「宗教功能的類型不同」。 也就是說,我們觀察到的現象是對的, 但我們給它的價值判斷(高級/低級)未必成立。 我們一步一步看。 一、我們描述的其實是兩種不同宗教邏輯 我們所說的兩類,可以用更中性的語言表達: (A)互惠型宗教(reciprocal religion) 特徵: 祭祀、供品、還願 求平安、求子、求財、求福、求姻緣、求考試入榜 神明像保護者或權力者 重儀式,不重教義 典型: 民間信仰、地方神祇、祖先崇拜、很多古代宗教 (B)倫理—救贖型宗教(ethical–salvational religion) 特徵: 道德要求 心靈轉化 不一定有現世報酬 重信念與人格 典型: 先知宗教(猶太教、基督宗教、伊斯蘭某些傳統)、佛教某些流派、部分哲學化宗教 所以我們其實觀察到的是宗教功能從「交換」到「轉化」的差異。 二、為什麼不能簡單說「低級/高級」 關鍵在一個常被忽略的事實: 民間宗教主要解決的是「生存問題」, 倫理宗教主要解決的是「意義問題」。 換句話說: 問題 人真正焦慮的是什麼 ***民間宗教 疾病、饑荒、風暴、死亡、子嗣存續 ***倫理宗教 罪、內疚、人生意義、終極命運 當社會處於不確定生存環境(農業收成好壞、海洋平靜或洶湧、瘟疫、戰亂),人最需要的不是倫理,而是可控制的不確定性。 媽祖信仰的功能其實很清楚: 不是教你成聖人,而是讓漁民敢出海。 對一個可能隨時溺死的人說 「不要求平安,要追求真善美」 其實反而是不切實際的。 因此人類學家現在會說: 互惠型宗教不是低級,而是「生態適應性宗教」。 它在社會中的角色,接近保險制度與心理安定機制。 三、反...

最容易產生邪教的是哪一類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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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最容易產生邪教的,不是「原始宗教」,而是高度道德化、末世化的一神論宗教結構 —— 這一點非常反直覺,但宗教史幾乎反覆證明。 這個命題之所以讓人不舒服,是因為它聽起來像是在說 「一神教比較危險」。 其實比較精確的說法是: 某一種結構的一神教,比較容易演化出“全控型宗教”(totalistic cult)。 不是因為它錯,而是因為它的內在邏輯具有高度動員力。 我們要討論的不是信仰真假,而是宗教結構(religious structure)。 一、先看反例:為什麼多神與民間宗教很少出現「集體死亡型邪教」 請注意一個宗教史事實: 我們找不到下列情況: 媽祖信徒集體服毒 城隍信徒引爆炸彈 日本神社信徒集體殉教 印度村落的地方神信徒為神集體自殺 這不是偶然,而是結構差異。 民間宗教或多神信仰有幾個特性: 1)神祇是分散的 2)信仰是可替代的 3)參與是可進可退的 4)沒有唯一救贖 5)沒有最終審判 換句話說: 你不拜這尊,可以拜另一尊;你不來廟裏拜拜,也不會永恆毀滅。 因此宗教無法壟斷存在意義。 它提供的是「保佑」,不是「宇宙真理」。 這種宗教可以迷信、可以功利、可以世俗, 但很難發展為「為神而死」。 二、關鍵差異:一神教的四個結構特徵 某一類一神教(尤其是末世論型)具備四個結構條件,而這四者一旦結合,就會產生極強心理力量。 1)唯一真理(exclusive truth) 只有一個真神 → 只有一條正確道路。 結果: 其他宗教不是不同,而是錯誤 錯誤不是普通錯誤,而是「罪」 於是信仰變成存在性問題: 不是好壞,而是得救或滅亡。 這一步已經把宗教從「文化」變成「宇宙判決」。 2)救贖焦慮(salvation anxiety) 如果救贖是唯一,而且失敗是永恆的, 那麼心理結構就改變了: 不信,不只是觀點不同,而是永遠毀滅。 這會產生一種強烈心理動力: 人願意交出自主判斷,以確保得救。 此時宗教權威開始具有前所未有的力量。 3)末世時間(apocalyptic time) 末世論是最關鍵的一點。 當信徒相信: 世界即將毀滅 神的審判臨近 我們是最後世代 那麼道德規則會產生劇烈變化: 未來消失 → 現世責任下降 → 極端行為合理化 這時會出現一句歷史上反覆出現的話: 「反正世界就要結束了。」 瓊斯鎮、太陽聖殿教、奧姆真理教、部分聖戰組織都具此結構...

文化相對論限制我們批評某些宗教是低劣邪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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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文化人類學倡議的相對論認為文化與宗教無優劣高低之別,但是明明有邪教存在,譬如造成很多信徒死亡的「人民殿堂」(People's Temple),難道不能認定那是低劣的宗教嗎? 其實這個提問正好碰到文化人類學裡最敏感的一條界線: 「理解」與「評價」是不是同一件事? 很多人誤解文化相對論(cultural relativism),以為它的意思是: 所有文化與宗教都一樣好,因此不能批評。 其實這不是人類學真正的立場。 它真正想避免的,是另一種錯誤:民族中心主義(ethnocentrism)——也就是「凡不像我文化的都是野蠻或落後」。 一、文化相對論原本想解決的問題 20世紀初的人類學家(Boas、Malinowski、Evans-Pritchard)面對一個很嚴重的學術問題: 19世紀歐洲人以歐洲中心主義(euro-centrism)把文化分成 文明 → 半文明 → 野蠻 → 原始 結果導致幾件事: 殖民主義被合理化 基督宗教被當成「最高宗教」 其他宗教被當作迷信或巫術 殺嬰、巫術審判、祖先崇拜被視為「落後人種的缺陷」 人類學因此提出一個方法論主張: 先理解它在那個社會裡「為什麼合理」,再做判斷。 例如: 有些社會殺嬰不是殘忍,而是資源極端匱乏的生存策略 祖靈崇拜不是愚昧,而是維繫親族倫理秩序 禁食或苦修不是自虐,而是身份與共同體認同機制 所以文化相對論最初其實是方法論原則(methodological principle),不是道德宣言。 它的意思是: 不先理解,就沒有資格評價。 二、問題出現了:它被誤用成「道德相對論」 後來在20世紀後半,文化相對論被推進成一個更激進的說法: 既然沒有普遍價值,那就沒有對錯。 這時就會遇到提出的難題: 人民殿堂(People’s Temple,1978,瓊斯鎮 Jonestown) 914人集體死亡(含大量兒童)。 如果仍然說: 「不能批評,那只是不同文化」 那就產生荒謬結果: 集體自殺不能批評 人祭不能批評 聖戰屠殺不能批評 毒氣攻擊(如日本奧姆真理教)也不能批評 這顯然違反人的直覺。 因此當代人類學其實早就修正了。 今天學界基本區分三種不同層次: 三、三種完全不同的「相對論」 1)方法論相對論(正統人類學) 只用來理解,不等於認可 我必須先用信徒的眼光理解瓊斯鎮為何成立。 例如: 人民殿堂提供...

要如何解釋在基督宗教東正教國家(俄羅斯)、天主教國家(古巴)、佛教道教加儒家思想國家(中國)、佛教國家(越南、柬浦寨、寮國)都建立過共當黨政權(有的已瓦解,有的仍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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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要如何解釋在基督宗教東正教國家(俄羅斯)、天主教國家(古巴)、佛教道教加儒家思想國家(中國)、佛教國家(越南、柬浦寨、寮國)都建立過共當黨政權(有的已瓦解,有的仍延續) 這其實是一個非常關鍵、而且很少被真正問對的問題。 前一篇文章在問:「佛教社會最適合什麼政治體制?」 這一題其實更深一層:為什麼許多宗教文化背景截然不同的社會,最後卻都能接受「共產黨型政權」? 如果只用「共產主義是無神論」來解釋,會完全失敗。 因為現實剛好相反 —— 共產主義不是取代宗教,而是取代某一種類型的宗教功能。 一、先看一個歷史事 宗教文化   國家     共產黨政權 東正教      俄羅斯  蘇聯 天主教      古巴     卡斯楚政權 儒家+道教+佛教  中國 中共 大乘佛教    越南     越共 上座部佛教 柬埔寨  紅色高棉 上座部佛教 寮國      寮共 注意一個令人震驚的現象: 共產革命最容易成功的地區,幾乎都不是基督新教文化圈。 它主要集中在: 東正教文明 天主教邊陲地區 佛教文明 儒家文明 也就是 —— 不是「哪裡貧窮」,而是「哪裡的宗教屬於某一種類型」。 這就必須進入宗教社會學。 二、宗教其實分兩種(這是關鍵) 我們先把宗教粗分為兩種: 1)「倫理--先知型宗教」(moral-prophetic religion) 典型:猶太教先知傳統 → 新教 特徵: 上帝對「社會正義」有要求 先知可以批判國王 宗教有公共倫理 個人良心高於國家 社會允許異議 舊約聖經阿摩司書5:24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這種宗教會自然產生: 公民社會 法治 議會政治 (這就是英美政治文明的來源) 2)「宇宙和諧秩序型宗教」(cosmic-harmony religion) 典型: 東正教 天主教傳統社會 佛教 儒家 道教 特徵: 宗教目標不是改革社會,而是維持秩序 重和諧、安分、忍耐 不強調制度正義 不鼓勵反抗權威 道德主要是「做人」而非「改變制度」 佛教最典型: 苦 → 因果 → 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