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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查經班的風險:帶領者未受過釋經學與詮釋學訓練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教會查經班的風險:帶領者未受過釋經學與詮釋學訓練 一、兩段經文 1️⃣ 保羅:「你們要服從掌權的」 出處是 《羅馬書》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後面第 2–7 節,保羅進一步談到: 掌權者是「神的用人」 作惡的當懼怕 要納稅、尊敬、懼怕 👉 這段歷史上爭議極大、影響極深。 2️⃣ 阿摩司:「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 出處是 《阿摩司書》5:24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上下文(第 21–23 節)更尖銳,直接否定宗教儀式: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你們的詩歌我也不聽。」 👉 阿摩司是對掌權者與宗教體制的正面譴責者。 二、為什麼同一本聖經,能「合理地」被讀成相反結論? 這正是釋經學與詮釋學缺席時必然發生的事。 (一)如果只做「字面查經」,不做釋經 查經班很容易得到這種結論: 羅馬書 13: → 聖經說要順服掌權者 → 所以不論政府好壞,基督徒都該順服 阿摩司書 5: → 神要公平公義 → 所以信仰必須對抗不義制度 兩個結論都「有經文支持」,但彼此衝突。 (二)釋經學會立刻逼你問的問題 1️⃣ 羅馬書 13 的歷史處境是什麼? 寫作時間:約主後 57 年 對象:羅馬城內的基督徒小群體 處境: 基督徒尚未被正式迫害 猶太暴動的政治張力正在升高 保羅最直接的關切是: 不要讓福音被誤認為顛覆性政治運動 👉 這不是一本「政治神學教科書」,而是一封危機管理式的牧函。 2️⃣ 羅馬書 13 是否是保羅政治神學的「全部」? 不是。 同一位保羅也說: 《使徒行傳》5:29(彼得與使徒的宣告) 「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保羅本人多次: 違抗地方權柄 入獄 被視為社會秩序的麻煩人物 👉 羅馬書 13 不能被孤立、絕對化。 3️⃣ 阿摩司在對誰說話? 對象:北國以色列的王權、貴族、宗教中心 問題不是「百姓不守法」,而是: 富人壓迫窮人 法庭被操控 宗教成為粉飾太平的工具 👉 阿摩司不是在煽動街頭暴動, 而是在宣告:當權力系統本身背叛盟約時,它已失去神聖正當性。 三、核心問題:未受過訓練者帶領的查經「危險嗎」? 答案是: 是的,而且不是偶發風險,而是結構性風險。 三種最常見、也最危險的結果 1️⃣ 「順服主義型查經」 羅馬書 13 被讀成: 「基...

聖經的釋經學(Exegesis) vs 詮釋學(Hermeneutics)以及實例說明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釋經學(Exegesis) vs 詮釋學(Hermeneutics)」理論+實例:一、伯多祿(彼得)/教宗首位;二、所多瑪之罪。 一、它們各自在回答什麼問題? 釋經學(Exegesis)在問的是: 「這段經文在當時、對原作者與原聽眾,原本是什麼意思?」 詮釋學(Hermeneutics)在問的是: 「我們今天是如何理解這段經文的?我們憑什麼這樣理解?」 一句話記法: 釋經學=向後看(then) 詮釋學=向內看+向前看(now) 二、研究對象的差異 ***釋經學主要處理文本本身,包括: — 原文語言(希伯來文、亞蘭文、希臘文)  — 文法、句法、關鍵字 — 歷史背景與社會處境  — 文學體裁(敘事、詩歌、預言、書信) ***詮釋學處理理解的過程,包括: — 讀者的前理解與立場 — 文化與時代距離 — 權力、性別、意識形態  — 意義如何在不同處境中生成 三、方法層次的不同 ***釋經學是技術與操作:  — 這個字在原文中如何使用?  — 這句話是否為比喻或修辭?  — 作者是否在引用舊約?  — 原始聽眾會如何理解? ***詮釋學是反思與理論:  — 我們為何覺得某種解讀較「正確」?  — 是否把現代價值偷渡進文本?  — 是否假裝自己是中立讀者?  — 是否承認詮釋永遠有剩餘與張力? 四、與權威的關係 ***釋經學追求:  — 有根據、可檢證的理解 ***詮釋學提醒:  — 所有理解都帶著位置性 簡言之: 釋經學防止亂讀; 詮釋學防止自以為沒在亂讀。 五、常見失衡 ***只談釋經學、不談詮釋學: — 「我只是照原文說話」  — 但實際上已默默預設某種神學立場 ***只談詮釋學、不做釋經:  — 「這段經文對我而言的意義是……」 — 卻與文本脫鉤 健康狀態是: 嚴謹釋經 + 誠實詮釋 六、實戰案例一:伯多祿(彼得)與教宗首位 【示範經文|和合本】 《馬太福音》16:18–19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一)釋經學層次:經文能說到哪...

一本聖經,各自表述:當「唯獨聖經」成為鬥爭工具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一本聖經,各自表述:當「唯獨聖經」成為鬥爭工具 ​這精準地點出了基督新教自宗教改革以來最大的挑戰:當權威從具體的「教廷」轉向抽象的「文本」時,**「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反而成了各派系武裝立場的工具。這種「詮釋的混亂」正是尼布爾所(Reinhold Niebuhr)在《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所提及的「集體利己主義」最隱蔽的表現形式。 ​1. 聖經詮釋的三種視角 ​為什麼面對同樣的經文,會出現多妻制、奴隸制或性別議題的極端對立?這通常是因為讀經者採取了不同的詮釋路徑: ​字面主義(Literalism): 像早期摩爾門教引述族長多妻,或支持奴隸制者引述保羅對奴隸的訓示。他們將聖經看作「永恆不變的法典」,忽視了歷史背景的演進。 ​處境化詮釋(Contextualization): 如您提到對「所多瑪」罪名的爭論。支持方會問:「當年的背景下,所多瑪的問題是性行為,還是拒絕接待陌生人的文化禁忌?」 ​神學中心論(Theological Lens): 雙方都宣稱聖經是最高權威,但心裡都帶著一套預設的眼鏡,選擇性地強調某些經文。 ​2. 當聖經變成「投射器」:具體爭議案例剖析 ​當我們觀察教會歷史中那些爭論不休的議題,會發現雙方其實是在進行一場「心理與利益的投射賽」。以下是幾個典型的對立邏輯: ​A. 奴隸制度的辯論 ​既得利益派的邏輯: 引述聖經中奴隸應當服事主人的教導,並強調基督教成為國教後並未立即廢奴,以此將現狀神聖化。 ​改革派的邏輯: 引述「在基督裡不分自主的、為奴的」,強調上帝的本質是使人得自由與解放。 ​B. 種族隔離制度(南非與美國南方) ​保守方的邏輯: 引用「含(Ham)受詛咒」等錯誤詮釋,將種族不平等合理化為上帝的命定。 ​平權方的邏輯: 強調每個人都是按「神的形象」所造,具有絕對平等的尊嚴與權利。 ​C. 婚姻制度與生活倫理 ​早期摩爾門教: 效法舊約聖祖,追求「生養眾多」的字面誡命來支持多妻。 ​一般教會: 回歸創世記「二人合為一體」的原始理想,強調啟示的進步性與單一配偶制。 ​D. 權力體制的爭奪(以《馬太福音》16:18–19 為例) ​天主教觀點: 將「彼得」與「磐石」畫上等號,建立了教宗職位的連續性,權力是由上而下的。 ​新教反駁: 將「磐石」解釋為彼得的「信仰告白」,認為教會建...

如何看穿「集體偽善」與「辨別諸靈」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如何看穿「集體偽善」與「辨別諸靈」 神學界確實有幾位巨擘針對如何看穿「集體偽善」與「辨別諸靈」提出了極具洞察力的法則。 ​這些法則能幫助我們從「誰才是屬靈的」這種各執一詞的泥淖中跳脫出來,改從更具體的行為模式去觀察。 ​1.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看他是否「自我神聖化」 ​潘霍華在對抗納粹化的德國教會時,深刻體會到當一個群體宣稱自己完全代表上帝時,就是邪惡的開始。 ​法則: 他區分了「基督的團契」與「心理的團契」。 ​辨別指標: 一個集體偽善的群體會產生**「偶像崇拜」**。他們不容許任何對該群體權威的質疑。如果一個派系認為「批評我們就是批評聖靈」,那麼這就是典型的心理集體主義,而非屬靈團契。 ​應用: 真正的屬靈群體是「為了他人而存在」的,而偽善的集體則是「為了自我擴張而存在」的。 ​2. 斯維登堡(Emanuel Swedenborg):觀察其「動機的隱含層次」 ​雖然斯維登堡的觀點較為神祕,但他對「屬靈偽善」的層次劃分非常精準。 ​法則: 他認為人有「外在層」與「內在層」。 ​辨別指標: 集體偽善者的外在表現可能完全符合聖經(例如言必稱聖靈、熱心教務),但其內在層卻是**「統治慾」**。 ​辨別法則: 觀察這個群體在處理衝突時,是傾向於「寬恕與修復」,還是「驅逐與定罪」?如果核心動機是為了掌控權力,那麼其外在的屬靈表現只是為了騙取群眾信任的假象。 ​3. 德爾普(Alfred Delp):從「人的真實性」來判斷 ​這位在二戰中犧牲的耶穌會神父,提出了一個簡單卻犀利的標準:一個不誠實的人,不可能有真正的聖靈感動。 ​法則: 「先做人,後做基督徒」。 ​辨別指標: 如果一個派系為了達到所謂的「屬靈目標」(例如贏得權力爭鬥以「榮耀神」)而使用謊言、扭曲事實或人格抹黑,那麼他們宣稱的聖靈感動必然是假的。 ​核心思維: 上帝是真理,聖靈不會透過不誠實的手段來達成目的。 ​總結與辨別架構 ​若我們將這些神學家的思想結合尼布爾在《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的觀點,可以整理出一套辨別「集體偽善」的自我檢測清單: ​語言的絕對化: 他們是否經常用「上帝說」、「聖靈感動我」來終結討論,並拒絕任何理性的對話? ​定罪的排他性: 他們是否將對手徹底「非人化」或「妖魔化」,完全否定對方也有領受恩典的可能性? ​手段的純潔...

宗教改革時代:屬靈包裝下的集體不道德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宗教改革時代:屬靈包裝下的集體不道德 ​在宗教改革時代,「將對手妖魔化」與「將己方神聖化」的現象達到了歷史巔峰。這正是尼布爾所說的「集體利己主義」最激烈的展現:當宗教熱忱與政治權力結合時,對方的不同意見就不再只是錯誤,而是「邪惡」。 ​1. 改革派(抗羅宗):教宗即「敵基督」 ​馬丁·路德與加爾文等改革家,並非僅僅認為天主教會行政失當,而是從神學本質上認定其已淪為魔鬼的工具。 ​其屬靈敘事: 改革派自視為「受聖靈感召的真理守護者」,致力於回歸使徒時代的純真,宣稱只有他們掌握了真正的福音與聖經權威。 ​其妖魔化手段: 路德在後期著作中,將教宗稱為「敵基督」。這種定罪讓改革派的反抗顯得神聖化——他們認為自己不是在反叛教會,而是在末世大戰中對抗撒旦的代理人。 ​2. 現狀派(天主教):改革者為「異端狐狸」 ​對於當時的羅馬大公教會而言,改革派不是在更新教會,而是在摧毀基督的身體。 ​其屬靈敘事: 天主教自視為「受基督委託的神聖權威」,認為自己是地上唯一的合法繼承者。任何分裂行為都被視為受魔鬼引誘的「驕傲」。 ​其妖魔化手段: 教宗良十世在詔書中形容路德是「闖入葡萄園的野豬」。他們將維護既有秩序等同於維護神的旨意,認為改革派帶來的混亂(如農民戰爭)就是其受邪靈誤導的證據。 ​3. 雙方對立的邏輯剖析 ​在這種「我屬神,你屬魔鬼」的心理對局中,雙方的運作邏輯其實高度對稱,卻又互不相容: ​在自我定位上: 改革派強調自己是「真理的捍衛者」;現狀派則強調自己是「神聖權威的代表」。 ​在對敵方的指控上: 改革派抨擊對方是「崇拜偶像、盲從傳統的魔鬼信徒」;現狀派則譴責對方是「傲慢、撕裂教會、誤導靈魂的異端」。 ​在行動邏輯上: 改革派認為「為了純淨福音,必須摧毀舊體制」;現狀派則堅信「為了保護靈魂,必須剷除異端」。 ​4. 尼布爾洞見的驗證:集體罪行的隱蔽性 ​這段歷史完美印證了您的困惑:為什麼雙方都覺得自己有聖靈? ​根據尼布爾的邏輯,這場衝突之所以走向慘烈的「三十年戰爭」,是因為雙方都犯了**「將有限的觀點絕對化」**的罪。 ​私利的包裝: 當時許多諸侯支持改革派,並非純粹為了信仰,更多是為了奪取教廷的土地與稅收。然而在口號上,這些權力慾都被包裝成了「順服聖靈的帶領」。 ​單一聖靈的矛盾: 聖靈確實只有一個,但人的「集體偏見」形成了一層厚厚...

教會發生各自認為屬靈而雙方對立的鬥爭時,要如何分辨?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教會發生各自認為屬靈而雙方對立的鬥爭時,要如何分辨? 這是一個極其深刻且充滿張力的觀察。你精準地捕捉到了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在《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中的核心洞見:集體利己主義(Collective Egoism)。 ​當個人融入群體(如教會派系)時,往往會將原本對自我的私慾,轉化為對「群體利益」的追求。這種轉化具有一種欺騙性的「神聖感」,讓人在行惡時反而覺得自己在捍衛真理。 ​要化解你提到的「雙方都宣稱出於聖靈,卻勢不兩立」的困惑,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層次來剖析: ​1. 分辨「靈的感動」與「心理的投射」 ​聖靈雖然如風(希伯來文:Ruach),不可見卻可感,但在神學與實踐上,聖靈的感動絕不會違背聖靈的果子。 ​真正的靈感: 必然導向仁愛、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群體心理投射: 當派系鬥爭發生時,人們往往將自己的「勝負欲」或「恐懼」投射為「聖靈的帶領」。這種「感動」通常伴隨著排他性、憤怒與定罪感。 ​判準: 即使意見不合,若雙方都宣稱有聖靈,卻完全喪失了「溫柔」與「節制」,那麼這種感動極大機率是源於集體的自我膨脹,而非聖靈。 ​2. 尼布爾的視角:罪的隱蔽性 ​尼布爾指出,最危險的罪不是公然行惡,而是**「自以為義」**。 ​在教會權力鬥爭中,雙方都可能落入「將有限的觀點絕對化」的陷阱。因為承認自己是為了私利會產生道德負擔,所以大腦會自動將動機「神聖化」。這就是你說的「包裝」——但這種包裝往往連當事人自己都被騙了,他們真心相信自己是正義的。 ​一方真一方假? 這種二元對立往往是鬥爭的根源。 ​雙方都是假? 更有可能的情況是,雙方都握有一部分的真理,卻都試圖以此取代整體的真理,並藉此掩蓋自己的權力慾。 ​3. 如何解決這個困惑? ​要走出這個困境,或許可以參考以下三個轉向: ​A. 從「誰對誰錯」轉向「結出什麼果子」 ​既然聖靈只有一個,祂的工作必然是為了**「建立」**而非「拆毀」。如果一場爭論的結果是群體的撕裂、仇恨與驕傲,那麼無論口號多麼屬靈,其源頭都值得懷疑。正如耶穌所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B. 擁抱「有限性」的謙卑 ​真正的屬靈成熟,是意識到即便我有聖靈的感動,我的理解力仍是有限且被罪污染的。正如尼布爾強調的,集體不道德的根源在於拒絕承認自己的有限。...

靈恩派聚會說舌語有聖經根據嗎?那是有人懂的語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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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靈恩派聚會說舌語有聖經根據嗎?那是有人懂的語言嗎? 這是一個讓許多傳統教派與靈恩派(Charismatic)爭論不休的核心問題。要回答這點,我們必須回到聖經原文,並結合語言學與心理學的分析。 ​我們可以用「一槍斃命」的邏輯,來看看聖經裡的「說方言」與現代聚會裡的「說舌語」到底是不是同一回事。 ​一、 聖經裡的方言:是「外語」還是「舌語」? ​在聖經中,提到「方言」(Glossolalia)主要有兩個指標性的場景,但它們的性質截然不同。 ​1. 五旬節的「外語」 (Xenoglossy) ​根據《使徒行傳》第 2 章,門徒被聖靈充滿後開始說方言。 ​關鍵證據:當時在場有從各地回來的僑民,他們驚訝地說:「我們各人怎麼聽見他們說我們生來所用的鄉談呢?」 ​結論:這裡的方言是**「人類聽得懂的現存外語」**。目的是為了宣教,讓不同語言的人能聽見福音。 ​2. 哥林多教會的「舌語」(Glossolalia) ​在《哥林多前書》中,保羅提到的方言似乎是一種「對神說的、沒有人聽得懂」的聲音。 ​關鍵證據:保羅說:「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林前 14:2) ​結論:這更像是一種靈裡的禱告或「舌語」。 ​二、現代靈恩派的舌語:有人聽得懂嗎? ​當代靈恩派聚會中聽到的「拉拉拉、滴滴滴」的快速舌音,在語言學與現實觀測中有以下幾個真相: ​1. 語言學的挑戰:它缺乏語言結構 ​語言學家曾對靈恩派的方言錄音進行分析。真正的語言必須有語法、詞彙結構和邏輯規律。 ​真相:絕大多數的現代舌語並不具備語言特徵,它們通常是母音與子音的重複組合。這在科學上被歸類為「非語言的人聲發作」,只是「舌音」,談不上「舌語」。 ​2. 「翻方言」的尷尬:先射箭再畫靶 ​靈恩派強調如果有人說方言,現場應該有人「翻方言」(解讀意思)。 ​一槍斃命的實驗:曾有研究將同一段方言錄音私下播給不同的「翻方言者」聽,結果每個人翻出來的意思完全不同。 ​邏輯漏洞:這證明了所謂的翻譯,往往是解讀者根據現場氣氛、個人神學感動所產生的主觀投射(先射箭再畫靶),而非真實的語言翻譯。 ​三、心理學視角:集體暗示與學習 ​如果你觀察靈恩派聚會,會發現「說方言」其實是可以**「被教導」**的。 ​教學法:牧師會教你「放鬆舌頭」、「快速重複某個音節」。 ​集體同儕壓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