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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上帝沈默(二):信仰、迫害與《沈默》的神學意義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當上帝沈默(二):信仰、迫害與《沈默》的神學意義 在這裡,主題從「天災中的沈默」轉向「人禍中的沈默」——特別是宗教迫害(教難)之中上帝的缺席感。這確實比天災更殘酷,因為迫害的施行者是人類本身,而上帝似乎依然沈默。 一、從天災到教難:更艱難的信仰試煉 天災往往被視為自然界的無情;而教難,即人類因信仰而遭受政府或社會的系統性迫害,則是有意識、有目的的殘酷。對信徒而言,這比地震或瘟疫更難承受。因為天災沒有主謀,而迫害有手、有眼、有劍──而上帝似乎什麼也沒做。 聖經中雖有信仰受迫的先例:但以理被丟入獅子坑,三個希伯來少年被丟入火窯,早期基督徒被羅馬帝國獅子撕裂。這些故事的結尾多半是「上帝拯救了他們」,信仰獲得勝利。然而,真實歷史卻多殘酷得多──無數人被燒死、被絞刑、被流放,而上帝並未伸手救援。 正如日本天主教作家遠藤周作在小說《沈默》(1966)中所提出的那個令人不安的質問:「上帝啊,你為什麼沈默?你在沉默中到底做了什麼?」 二、日本的教難:血的見證與信仰的崩塌 十六世紀末,日本在葡萄牙與西班牙傳教士的努力下,已有數十萬人皈依天主教。長崎一帶甚至形成堅強的信徒社群。然而,隨著德川幕府統一日本並推行鎖國政策,基督教被視為外來威脅。從 1612 年開始,幕府頒布禁教令,迫害延續兩百多年。 信徒被迫在十字架上受刑、被燒死、或被迫踩踏聖像(踏繪),以證明棄教。許多神父選擇殉道,但也有不少人因長期拷問、身心崩潰而背教。 遠藤周作正是從這一段歷史中,寫下《沈默》的故事:年輕的葡萄牙神父羅德里格斯遠渡日本,尋找失蹤的導師費雷拉,卻親眼見到信徒被逼迫至死。上帝沒有干預,也沒有奇蹟。最後,羅德里格斯也被迫踩踏聖像。 三、背教者的靈魂:信仰失守還是信仰轉化? 《沈默》最令人震撼的地方,在於遠藤周作拒絕用殉道者的勝利來安慰讀者。他描寫的是信仰的崩塌、上帝的缺席、以及人心的破碎。當羅德里格斯在牢中聽見信徒受折磨的慘叫,他終於明白:「我的踩踏,不是因為我不再愛你(上帝),而是因為我愛你。」 這是一種極複雜的神學思考:他背教的行為,反而是為了讓別人不再受苦──他以自己的靈魂換取他人的生命。遠藤讓上帝在小說結尾「悄悄地」說出一句:「我一直在你身旁,雖然我沈默。」 這樣的信仰不是勝利的信仰,而是破碎的信仰。它承認人性會軟弱,信仰會動搖,但上帝仍在沈默中同行。 四、神...

黑死病如何改變歐洲的信仰地景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黑死病如何改變歐洲的信仰地景 十四世紀的歐洲,是信仰的時代。教會的鐘聲支配人們的生活節奏,彌撒、懺悔、贖罪與朝聖構成日常的精神風景。人相信上帝創造萬物、統治歷史、賞善罰惡。然而,當 1347 年黑死病(Bubonic Plague)橫掃歐洲時,這個以信仰為中心的世界忽然崩解。短短五年間,歐洲約三分之一人口死亡,整個社會陷入恐懼與混亂。這場大瘟疫不僅奪走了生命,更動搖了人心,也徹底改變了歐洲的宗教面貌。 一、恐懼中的信仰:黑死病的神學震撼 當瘟疫從熱那亞港口傳入西西里島,接著席捲義大利、法國與英格蘭時,人們最初以為這是「上帝的憤怒」。在當時的世界觀中,疾病與災難被理解為罪的懲罰。神父在講壇上宣稱:上帝因人類驕傲、貪婪與不潔而降災。各地湧現悔罪行列,人們赤足遊行、鞭笞自身,以血肉贖罪。 這些「鞭笞兄弟會」(Flagellants)在歐陸廣為流行,他們穿著粗布長袍,唱詩行進,邊行邊鞭打自己,認為以苦修能平息上帝的怒氣。然而,瘟疫並未因此止息。神職人員大量死亡,許多修道院因染病而空蕩。越虔誠的地方,死亡率反而越高。 信仰的震撼在於:人們一生敬畏上帝、遵守教規,卻無法換取庇護。祭壇前的祈禱變得蒼白,聖水與聖像失效,教會所保證的神聖秩序被病毒瓦解。上帝似乎不再回應。這正是歐洲人第一次大規模體驗到「上帝的沈默」。 二、教會威信的崩解 黑死病不僅是公共衛生災難,更是宗教權威的危機。當時的羅馬教廷駐於亞維儂(Avignon),被視為奢華與腐敗的象徵。面對瘟疫,教宗克勉六世(Clement VI)頒布赦罪詔書,宣稱凡虔誠懺悔者即得赦免,甚至可減免煉獄之刑。然而這些舉措無法阻止死亡,也使贖罪制度淪為嘲諷。 信徒看見神父逃離疫區、修士拒絕為病者祈禱、教會財庫充盈卻不施援手,信任感崩潰。人們開始懷疑,教會是否真為靈魂服務,抑或只是權力機構。瘟疫像放大鏡,照出教會的虛偽與人性的軟弱。 結果,許多平信徒轉向私人靈修與個人祈禱,強調「直接與上帝對話」,而非依賴神父的中介。這種個人化信仰萌芽,成為日後宗教改革的重要心理基礎。 三、仇恨的蔓延:替罪羊與社會崩壞 在恐懼與混亂中,人類本能地尋找罪魁。猶太人被指控投毒水井、施行巫術,引起歐洲多地的屠殺。這些暴行得到部分地方教會默許,反映出宗教權威無力遏止群眾的恐懼與仇恨。 同時,社會秩序解體。農奴逃離莊園、工匠行會崩...

當上帝沈默:天災中的神義論再思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當上帝沈默:天災中的神義論再思 在天災的廢墟上,總會浮現一個古老的問題:上帝若是全能且慈愛的,為何仍容許無辜者受苦? 這個問題貫穿猶太—基督教思想兩千多年,被稱為「神義論」(theodicy)──即「為上帝的公義辯護」。然而,每當大地震裂、海嘯吞噬、瘟疫蔓延時,所有理論似乎都在瞬間瓦解,因為眼前的死亡與痛苦過於真實,而上帝的沈默,又顯得過於深沉。 一、從里斯本地震到新冠疫情:神義論的現代危機 1755 年的葡萄牙里斯本大地震,被視為現代神義論的分水嶺。那一年,天主教世界正值諸聖節,數以萬計的信徒湧入教堂彌撒;大地震突如其來,接著海嘯與火災席捲全城,死亡數萬。目擊者描述,在聖堂裡禱告的人反而死得最慘。這一場災難動搖了整個歐洲的信仰根基——若上帝是仁慈的,怎會讓敬拜祂的人在祂的殿裡毀滅? 法國哲學家伏爾泰因此寫下《里斯本地震詩》,諷刺萊布尼茲的「最佳世界論」——那個相信「上帝創造的世界必然是最好的世界」的樂觀主張。伏爾泰質問:若這就是最好的世界,那最壞的又該是什麼樣子?他的筆下,理性與信仰開始分離,天災不再被視為「神的懲罰」,而是自然現象;神義論從此陷入現代的危機。 進入二十一世紀,新冠肺炎的全球蔓延再度使神義論失語。病毒沒有意識,卻造成數千萬人死亡。它不問善惡,也不顧信仰。面對這種無差別的苦難,宗教界再難以用「天譴」或「罪罰」作解釋。上帝似乎不再主導災難的節奏,而是退居沈默,讓人類在科學、政治與醫療的戰場上自力救濟。 二、古老的辯證:全能、慈愛與惡的共存 神義論的核心悖論在於三個命題的衝突: 1. 上帝是全能的; 2. 上帝是慈愛的; 3. 世界上存在邪惡與苦難。 若上帝全能卻不阻止苦難,祂就不慈愛;若祂慈愛卻無法阻止苦難,祂就不全能。古代神學家奧古斯丁試圖解釋,說邪惡並非實體,而是「善的缺乏」(privatio boni)。世界本是美好的,只因人遠離上帝,善的圓滿被掏空,才產生惡的現象。這理論雖在道德層面合理,卻難以應對天災——因為地震、瘟疫並非人的道德選擇所導致。 中世紀以來,另一些思想家提出「自由意志辯護」(free will defense)。他們認為,上帝賦予人自由,人濫用自由造成苦難,這是代價。然而天災仍然超出這個範圍:病毒不因人自由而產生;海嘯也非人的選擇。於是神義論的焦點逐漸從「罪」移向「受苦的意義」——既然苦難...

瘟疫時代的信仰危機:從約伯到新冠疫情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瘟疫時代的信仰危機:從約伯到新冠疫情 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瘟疫始終是最深沉也最具挑戰性的試煉之一。從十四世紀的「黑死病」(腺鼠疫)到二十一世紀的新冠肺炎(COVID-19),這些無形的病原體如同一面鏡子,照見人類社會的脆弱、恐懼與信仰的邊界。當醫療體系瀕臨崩潰、城市封鎖、經濟停頓、家庭破碎時,人不禁要問:這一切若在上帝的掌權之下,祂為何沈默?祂為何允許義人與惡人一同受難? 一、瘟疫的歷史場景:從黑死病到新冠肺炎 十四世紀中葉,黑死病橫掃歐洲,短短五年間奪走了約三分之一的歐洲人口。街道上滿是無主的屍體,修道院的僧侶死於照顧病人的任務,神職人員的死亡率甚至高於一般民眾。當時的教會對此的解釋,主要是「天譴神學」──人類因罪惡敗壞,上帝以瘟疫懲罰世人。許多神父在講壇上呼籲悔改,組成「鞭笞兄弟會」(Flagellants),以自我鞭打作為贖罪方式;同時也出現對猶太人、異端的迫害,視他們為上帝懲罰的導火線。 然而,這種「罪罰神學」雖一時能安撫恐懼,卻無法長久說服人心。因為人們看見——最虔誠的修女、最仁慈的醫者、最誠信的商人,同樣病死於街頭;而許多放蕩者、貪婪者卻苟延殘喘。若上帝真以行為衡量賞罰,這樣的世界顯然不合邏輯。 到了二十一世紀的新冠疫情,這種古老的「因果報應論」幾乎完全失效。病毒不分國籍、不問宗教,不論是信徒還是無神論者、富人或貧民、醫者或牧者,都可能被感染。各宗教團體雖為病者祈禱,但也不得不關閉禮拜堂、改為線上聚會。疫情揭開了信仰的尷尬處境:宗教再怎麼虔誠,仍無法阻擋病毒的傳播。 二、無差別受苦與神義論的崩解 面對瘟疫這種「無差別苦難」,最核心的神學問題便是:上帝若是公義與慈愛的,為何義人也受苦? 這個問題在《約伯記》中被推向極致。 約伯是一位「敬畏上帝、遠離惡事」的人(約伯記 1:1)。他既無惡行,也無不敬,卻在一連串災難中失去所有的財產、僕婢、子女與健康。朋友們前來安慰他,卻以傳統的「報應論」指責他一定有隱藏的罪。這正是黑死病時代神職人員的口吻:你若受苦,一定是上帝的懲罰。然而約伯不服,他堅稱自己無辜,並質問上帝為何容許義人受苦。 《約伯記》的震撼在於,它拒絕了「苦難=懲罰」的簡化神學。上帝最終並未給出理由,只在暴風中顯現,反問約伯:「我立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約伯記 38:4)──這不是冷漠的回答,而是讓人意識到:人...

為何說猶太教與伊斯蘭都是律法的宗教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為何說猶太教與伊斯蘭都是律法的宗教 猶太教與伊斯蘭教同屬中東一神教傳統,兩者皆以「律法」作為信仰與生活的核心規範,這使它們不同於基督教重「信心」與「恩典」的取向。從古代以色列的摩西律法到伊斯蘭的沙里亞法(Sharia),宗教信仰與法律秩序密不可分,神的旨意直接成為社會行為的準則。因此,學者常稱猶太教與伊斯蘭為「律法的宗教」(religions of law),因為兩者都強調「順服」與「行動」才是真正敬畏上帝(或真主)的表現。 一、律法的根源與神聖性 在猶太教中,律法即妥拉(Torah),意指「教導」或「指引」,主要指摩西五經,並延伸至口傳律法與後來的拉比傳統。猶太人相信,這些律法是上帝在西奈山上親自啟示給摩西的,是永恆不變的神聖法典。律法規範了猶太人的整個生活:宗教儀式、飲食禁忌、節期遵守、婚姻與商業行為,乃至社會正義與慈善責任。托拉中共有613條戒命(mitzvot),分為「當行之事」與「不可行之事」,被視為猶太人與上帝立約的具體表現。遵守律法不只是服從命令,更是一種靈性實踐,象徵人對上帝之聖潔與公義的回應。 伊斯蘭教的律法觀則體現在沙里亞法(Sharia)之中。Sharia原意為「通往水源之路」,象徵人類行走於真主指示的正道。穆斯林相信,沙里亞出自《古蘭經》與聖訓(Hadith),再由法學家加以詮釋成具體的法規體系(fiqh)。沙里亞法的範圍極廣,涵蓋禮拜、斋戒、施捨、婚姻、繼承、刑罰、商業與治理等。穆斯林的生活若離開律法,便失去「順服真主」的根基。可見,伊斯蘭並非僅是一種信仰,更是一套完整的宗教—法律—社會系統。 二、律法的範圍與功能 猶太律法與伊斯蘭律法皆屬「全面性規範」,不僅規定宗教禮儀,亦深刻滲入日常生活。猶太教要求信徒遵守潔淨法、飲食禁忌(例如禁止食用豬肉與血)、安息日的休工與敬拜;同時規定社會公義,如對窮人的施捨、對工人的公平待遇。這些律法使猶太民族在流散中仍保持文化與宗教的連續性。猶太學者常說:「不是以色列維持了律法,而是律法維持了以色列。」律法成為民族認同的核心。 伊斯蘭的沙里亞法同樣深入生活細節。穆斯林必須每日五次禮拜、齋戒月守齋、施天課、赴麥加朝聖。除此之外,沙里亞還規定婚姻契約、商業交易、刑事懲罰與政治倫理。它既是宗教法,也是民法與刑法的綜合體。在許多伊斯蘭國家,沙里亞甚至成為國家法律的根據。例如沙烏...

猶太教與伊斯蘭教律法日常對應案例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猶太教部分律法(mitzvot)與伊斯蘭沙里亞在日常生活中的對應實踐。 猶太教與伊斯蘭教律法日常對應案例 一、禮儀與崇拜 1. 每日祈禱 猶太教:信徒每日需祈禱三次(Shacharit、Mincha、Ma’ariv),面向耶路撒冷,誦讀《申命記》經文與《謝詞》。 伊斯蘭教:穆斯林每日需五次禮拜(Salat),面向麥加,依《古蘭經》與聖訓規定動作與誦詞。 2. 安息日與星期五禮拜 猶太教:安息日(Shabbat)從週五日落開始至週六日落,禁止工作、點火、買賣,進行家庭聚餐與崇拜。 伊斯蘭教:星期五(Jumu’ah)為集體禮拜日,男性穆斯林需於清真寺參加中午聚禮(Khutbah),其他行為仍可照常,但強調崇拜與團體精神。 3. 齋戒 猶太教:贖罪日(Yom Kippur)全日禁食禁水,身心潔淨,反思罪過。 伊斯蘭教:齋戒月(Ramadan)每日黎明至日落禁食禁飲,增強自律、同理心與敬神意識。 二、道德與社會規範 1. 慈善與施捨 猶太教:遵守慈善律法(Tzedakah),資助窮人、孤兒與寡婦,認為施捨是義務而非選擇。 伊斯蘭教:遵守施捨(Zakat)與志願施捨(Sadaqah),按收入比例捐獻,幫助貧困與弱勢。 2. 商業與誠信 猶太教:商業交易必須公平,禁止欺詐與高利貸,遵循律法指引的公平原則。 伊斯蘭教:商業行為受沙里亞規範,禁止利息(Riba)、欺詐與投機,要求誠實交易。 3. 家庭與婚姻 猶太教:律法規範婚姻契約、親屬關係、禁止近親婚姻,保障婦女權利與家庭結構。 伊斯蘭教:沙里亞規範婚姻契約(Nikah)、家庭責任、遺產分配及親屬婚姻規則,強調夫妻義務與子女教養。 三、飲食與生活規範 1. 飲食規定 猶太教:遵守潔食規定(Kosher),禁食豬肉、海鮮不潔之物,肉與奶不可同時食用。 伊斯蘭教:遵守清真飲食(Halal),禁食豬肉及酒精,屠宰動物需按真主旨意進行(Bismillah,斬頸放血)。 2. 衣著與行為 猶太教:男性佩戴禮帽(Kippah)、祈禱披肩(Tallit)以示敬畏;婦女衣著遵守端莊規範。 伊斯蘭教:衣著須端莊,女性覆蓋頭髮(Hijab)以示敬虔,男性穿著整潔不張揚。 四、節日與社群活動 1. 節日 猶太教:逾越節(Passover)、住棚節(Sukkot)、五旬節(Shavuot)等,皆以歷史事件與律法連...

伊斯蘭是猶太教與基督教的承續與超越嗎?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伊斯蘭教(Islam)自稱並非「創立新宗教」,而是「回歸唯一真神(Allah)」的最初啟示,也就是亞伯拉罕(易卜拉欣 Ibrahim)的信仰。換言之,伊斯蘭自認是承續並修正猶太教與基督教的最終啟示宗教。 一、歷史與經典證據:伊斯蘭承續猶太教與基督教的根源 1. 信仰血脈:亞伯拉罕傳統的延續 《古蘭經》(Qur’an)多次稱穆罕默德所傳的宗教為「易卜拉欣的宗教」(millat Ibrahim),強調他既非猶太人也非基督徒,而是「純一歸主者」(hanīf, 即一神信仰者)(參《古蘭經》3:67)。 伊斯蘭教承認亞伯拉罕、以撒(易司哈格)、雅各(葉爾孤白)、摩西(穆薩)、大衛(達伍德)、耶穌(爾撒)等皆為真主派遣的先知(nabī 或 rasūl),只是他們的教誨在後代被部分人曲解或篡改。 2. 經典上的承認與引用 《古蘭經》直接提及「《討拉特》(Tawrat,律法書,即猶太教《摩西五經》或《妥拉》)」、「《引支勒》(Injil,福音書,即基督教《新約》)」、「《宰卜爾》(Zabur,詩篇)」等經典,並稱這些原本都是出自真主的啟示(wahy)。 例如《古蘭經》5:44–48 明確指出: > 「我確已降示《討拉特》,其中有引導與光明……我又使《引支勒》隨之而來,其中也有引導與光明,並確認前面的《討拉特》。」 「然後我降示給你(穆罕默德)這部經典(《古蘭經》),以真理確認它之前的經典,並作為它的監護者。」 這段文字正說明伊斯蘭視自己為對先前啟示的「確認者與監督者」(musaddiq wa muhaymin)。 3. 人物與故事的共通性 伊斯蘭保留大量與《舊約》《新約》相似的敘事:創世、亞當(阿丹)與夏娃(哈娃)、挪亞(努哈)方舟、亞伯拉罕獻子、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耶穌的誕生與神蹟等。 然而,伊斯蘭版本往往帶有修正性。例如: 被獻的不是以撒(易斯哈格Isaac),而是以實瑪利(易斯瑪儀 Ishmael)(參《古蘭經》37:99–113)。 耶穌(爾撒 ʿĪsā)為真主所造的先知,而非上帝之子(《古蘭經》4:171)。 摩西(穆薩 Mūsā)在《古蘭經》中被稱為「常與真主說話者」(kalīm Allāh),是最重要的先知之一。 二、《古蘭經》對猶太教與基督教「偏離」的辯駁 伊斯蘭認為,真主從亞當以降不斷派遣先知,啟示唯一神信仰(T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