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強姦故事之二 大衛王的獨生女公主他瑪陷入同父異母王子暗嫩魔爪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古希伯來王國的大衛王妻妾成群,至少生下19個兒子和1個獨生女。聖經《撒母耳記下》第13章記載一樁大衛王子女之間的強姦案與一樁謀殺案。













王子暗嫩與公主他瑪是異母兄妹,暗嫩愛上了他瑪,故意装病。他要大衛王找他瑪到寢宮做餅給他吃,好恢復元氣。暗嫩指使其他人走開,獨留他與他瑪獨處。暗嫩要他瑪把餅帶到卧房,拉著她的手要求同寢。他瑪反抗說,不要汙辱她,不可以做這樣的醜事,她要到哪裡除去這種恥辱呢?暗嫩不聽勸,使蠻力強姦了她。暗嫩愛他瑪到要強行同寢,但事後卻由愛生恨,要把她瑪趕走。他瑪說,到這種地步還要趕她走的罪,比強姦她的罪更重。暗嫩找來僕人把他瑪趕走,他瑪撕裂長袖彩衣(未嫁公主穿的服裝),邊走邊哭。

他瑪的同母哥哥押沙龍,問清楚原委,要她暫不做聲。大衛王知道暗嫩胡搞後很生氣,但沒有懲罰暗嫩。押沙龍痛恨暗嫩,但故意裝無知,他在等待時機。兩年後,押沙龍藉著他操辦的剪羊毛大會,邀請大衛王與所有王子光臨。大衛王只給祝福但不去,押沙龍趁機請國王派暗嫩以及其他王子同往。

押沙龍早已佈下殺機,吩咐僕人配備武器,在暗嫩酒酣耳熱之際擊殺之。暗嫩一死,其他王子各自逃命。有消息傳到大衛王那裏說,國王所有的兒子被殺光,一個都不剩。國王與眾大臣撕裂衣服表示哀痛,大衛王的侄子約拿達說,其實死的只有暗嫩一人,其他人都安好。打從暗嫩強姦他瑪那天起,押沙龍就定意要宰了他。果然只死了暗嫩,其他王子平安返抵宮城。押沙龍接著過著逃亡生活三年,等待大衛王氣消。

這篇故事包含強姦與謀殺,愛恨情仇兼備,但是要說明其教訓與意義恐怕不容易。大衛王為何不處理暗嫩強姦他瑪案?為什麼不主動追緝殺人犯押沙龍?聖經詮釋學與舊約神學要如何解析這篇故事?拉比、牧師、神父可以給信徒甚麼角度的見解?

這段記載於《撒母耳記下》第13章的故事,涉及大衛王家庭內的強姦與謀殺事件,是一個充滿人性複雜性、罪惡、以及後果的故事。

故事不僅揭示了大衛家庭的內部衝突,也反映了罪的連鎖反應、權力動態、以及神學上的深刻教訓。

以下從聖經詮釋學與舊約神學的角度解析這段經文,並探討拉比、牧師、神父可能提供的見解,以及這故事對信徒的教訓與意義。

一、聖經詮釋學與舊約神學的解析

1. 歷史與文學背景

歷史背景:

大衛王的時代(約公元前1000年)是以色列聯合王國的黃金時期,但大衛的個人生活卻充滿挑戰。他的家庭問題反映了古代近東王室常見的多妻制與繼承權爭奪。大衛的罪(特別是與拔示巴的姦情和謀殺烏利亞,參《撒母耳記下》11-12章)被先知拿單預言會帶來家庭災禍(《撒母耳記下》12:10-11),這段故事是預言的應驗之一。

文學結構:

這段經文屬於《撒母耳記》的「大衛繼承敘事」(Succession Narrative,約9-20章),以寫實的筆法描寫大衛家族的內部衝突。

故事採用對比與因果結構:

暗嫩的罪(強姦)導致押沙龍的復仇(謀殺),而大衛的無作為加劇了悲劇的發展。

2. 神學主題

罪的連鎖效應:

暗嫩的強姦罪行不僅摧毀了他瑪的人生,也引發押沙龍的仇恨與謀殺,進而導致家庭分裂。這反映了舊約神學中「罪帶來咒詛」的觀念(參《申命記》28章)。大衛早先的罪(拔示巴事件)似乎為家族悲劇埋下伏筆,顯示罪的影響跨越世代。

神的審判與恩典:

雖然大衛未直接懲罰暗嫩,但暗嫩最終被押沙龍殺死,這可視為神對罪的審判(參《加拉太書》6:7:「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然而,押沙龍的逃亡與後來的回歸(《撒母耳記下》14章)也顯示神的恩典,給予悔改與修復的機會。

家庭與權力:

故事揭示了大衛作為父親與君王的雙重角色衝突。他未能有效管理家庭,導致權力真空與道德崩潰。這與舊約中「領袖的道德責任」主題相呼應(參《申命記》17:14-20,君王需遵守神的律法)。

女性的苦難:

他瑪的遭遇突顯了古代社會女性的脆弱性。她的抗議(「這是醜事」「我到哪裡除去恥辱?」)反映了當時女性在面對性暴力後的無助與社會污名。這呼應舊約中對弱者的保護原則(參《申命記》22:25-27)。

3. 大衛的不作為

大衛未懲罰暗嫩和未積極追緝押沙龍的原因,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分析:

情感因素:大衛對暗嫩(長子,參《歷代志上》3:1)可能有偏愛,且不願公開羞辱家族或引發更大衝突。對押沙龍,他可能因愧疚(自己曾犯姦淫罪)或對家庭分裂的恐懼而選擇寬容。

政治考量:

作為君王,大衛需要維持家族與王位的穩定。懲罰暗嫩可能引發內部派系鬥爭,而追捕押沙龍(一位有魅力且可能有繼承潛力的王子)可能進一步分裂王國。

神學視角:

大衛可能認為這些事件是神對他罪行的懲罰(參《撒母耳記下》12:10-11),因此選擇接受而非干預,盼望神的旨意最終成就。

4. 詮釋學方法

字面詮釋:

故事表面上是家庭悲劇,描述暗嫩的罪、押沙龍的復仇、以及大衛的無能。

道德詮釋:

強調罪的後果,提醒信徒避免私慾與復仇,並重視公義。

神學詮釋:

將事件置於救贖歷史中,顯示即使在罪惡與混亂中,神仍掌權(最終通過大衛的後裔所羅門,引向基督的家譜)。

女性主義詮釋:

聚焦他瑪的受害經歷,批判古代父權社會的結構性不公,並呼籲現代教會關注性暴力和女性權益。

二、拉比、牧師、神父的可能見解

不同宗教傳統的領袖會根據其神學立場和群體需求,提供以下角度的教導:

1. 猶太拉比的見解

律法與公義:

拉比可能強調《申命記》22:25-27中對強姦罪的嚴厲處罰(死刑),批評大衛未執行律法導致悲劇擴大。猶太教傳統可能將大衛的不作為視為領袖失職,提醒信徒個人與集體的道德責任。

他瑪的悲劇:

猶太解經傳統(如《塔木德》或《米德拉什》)可能聚焦他瑪的苦難,視她為無辜受害者的象徵,呼籲社群保護弱者。

復仇的危險:

押沙龍的復仇被視為違反律法(《出埃及記》21:12-14,禁止私自報復),提醒信徒將公義交給神或合法權威。

2. 基督教牧師的見解

罪與救贖:新教牧師可能將故事置於救贖歷史中,指出大衛家族的罪反映人類墮落的普遍性,但神的恩典最終通過基督(大衛的後裔)帶來救贖(參《馬太福音》1:1)。

家庭教訓:

牧師可能強調大衛作為父親的失敗,鼓勵信徒在家庭中建立敬虔的榜樣,並以愛與紀律教養子女。

饒恕與修復:

針對押沙龍的逃亡與回歸,牧師可能教導饒恕的重要性,同時警告未經處理的罪可能導致更大衝突。

3. 天主教神父的見解

罪的後果與懺悔:

天主教神父可能強調大衛的無作為是因自身罪疚感,呼籲信徒通過懺悔聖事(Confession)尋求神的赦免,並避免罪的連鎖效應。

他瑪的尊嚴:

神父可能從天主教的「人的尊嚴」教義出發,強調保護受害者(如他瑪)的重要性,並呼籲教會積極回應性暴力議題。

神的旨意:

神父可能將事件解讀為神在混亂中的主權,鼓勵信徒在苦難中信靠神。

三、對信徒的教訓與意義

這段故事對現代信徒的教訓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總結:

罪的深遠影響:

暗嫩的私慾、他瑪的受害、押沙龍的復仇、以及大衛的無作為,顯示罪不僅傷害個人,也破壞家庭與社群。信徒應警惕私慾,並尋求神的恩典來斷開罪的循環。

應用:

鼓勵信徒在生活中追求聖潔,及時悔改,並以公義和愛處理衝突。

公義與憐憫的平衡:

大衛的不作為顯示了過度寬容可能導致更大悲劇。信徒應學習在愛中執行公義,而不是放任罪惡。

應用:

教會領袖和父母應以智慧和紀律處理問題,同時保持憐憫。對受害者的關懷:他瑪的遭遇提醒信徒關注性暴力受害者的痛苦,並積極提供支持與公義。教會應成為受害者的避風港,而非沉默或掩蓋真相。

應用:

現代教會可通過輔導、法律支持和社群關懷,幫助受害者重建尊嚴。

復仇的危險:

押沙龍的復仇雖出於對妹妹的愛,卻導致更大的悲劇(他最終反叛大衛,參《撒母耳記下》15-18章)。這提醒信徒將公義交給神,而不是訴諸私刑。

應用:

信徒應學習饒恕,並通過禱告和合法途徑尋求正義。

神的恩典與主權:

即使在大衛家族的混亂中,神仍掌權,並最終通過大衛的後裔(所羅門、基督)實現救贖計畫。這提醒信徒在苦難中信靠神的旨意。

應用:

鼓勵信徒在個人或家庭危機中尋求神的引導,相信祂能化咒詛為祝福。

四、結論

《撒母耳記下》13章的故事是一個充滿人性掙扎與神學深度的敘事。從聖經詮釋學與舊約神學的角度看,它揭示了罪的毀滅性後果、領袖的責任、以及神在混亂中的主權。

拉比可能強調律法與公義,牧師聚焦救贖與家庭教訓,神父則突出懺悔與人的尊嚴。對信徒而言,這故事提醒我們警惕罪的影響、關懷受害者、平衡公義與憐憫,並在苦難中信靠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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