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安樂死與協助自殺的教會争議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在美國,關於安樂死(euthanasia)和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的問題,基督教界存在明顯的分歧。這些分歧主要源於對聖經教義的不同詮釋,以及對生命尊嚴的理解。以下是基於聖經教義的主要立場:
反對安樂死的基督教立場
許多基督教教派強烈反對安樂死,認為其違背了神對生命的主權。他們引用聖經中的教義來支持這一立場:
生命屬於神:《詩篇》139:16提到,「我未成形的體質,祢的眼早已看見了。」這被解釋為神在我們未出生時已經計劃了我們的生命,強調生命的神聖性。
禁止謀殺:《出埃及記》20:13寫道,「不可殺人。」這被視為對任何形式的非法奪取生命的禁止。
對痛苦的看法:《羅馬書》5:3說,「我們也曾在患難中歡喜。」這被解釋為痛苦可以產生忍耐,並且是信仰成長的一部分。
因此,反對者認為安樂死是一種「不正義的謀殺」,無論其動機如何,都應被視為違法行為。
支持安樂死的基督教立場
儘管大多數基督教教派反對安樂死,但也有少數教派或神學家提出支持的觀點:
尊重個人選擇:一些神學家認為,人在面對極度痛苦和無望的情況下,應該有權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憐憫與慈悲:他們認為,協助他人結束痛苦是一種表現憐憫和慈悲的行為。
然而,這些觀點在基督教界並不普遍,且常受到其他神學家的批評。
美國法律與社會背景
在美國,安樂死和協助自殺的合法性在各州之間存在差異。例如,奧勒岡州於1997年成為首個通過合法化協助自殺的州。然而,許多州仍然禁止這些行為。這些法律的制定往往受到當地宗教觀念和社會價值觀的影響。
結論
基督教界對安樂死的看法存在明顯分歧,主要源於對聖經教義的不同詮釋。反對者強調生命的神聖性和神對生命的主權,而支持者則強調個人選擇和憐憫。在美國,這些宗教觀點進一步影響了各州在安樂死和協助自殺問題上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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