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與上帝容許的奧祕:天災與人禍之間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自由意志與上帝容許的奧祕:天災與人禍之間






一、災難的雙重面貌

當代世界的災難早已難以簡單分類為「天災」或「人禍」。颱風、地震、海嘯與瘟疫固然屬於自然界的力量,但人類活動對自然的干擾卻往往放大其毀滅力;戰爭、屠殺與貧窮看似人為禍源,卻也牽涉環境、氣候與歷史條件。這種模糊性使得「災難」成為神學上最棘手的課題之一。

在古代,人們慣以神罰解釋災害。希伯來聖經中多處記載上帝降災以懲惡警世,如洪水、蝗災、硫磺火。然而隨著理性與科學的發展,人類逐漸理解自然規律,並能以技術減輕災害之害。此時,「為何上帝容許」的問題便不再停留於宗教神話層次,而轉化為深刻的神義論挑戰:

若上帝全能而慈愛,祂為何不阻止地震奪命?若戰爭的禍源是人類的自由選擇,祂為何仍允許其發生?

災難的意義因此被推向兩極:一端視之為對人類的警醒,另一端則視為上帝沉默的證據。神義論的困境正是在這兩端之間掙扎:如何既維持上帝的全知全在全能與全善屬性,又承認現實中痛苦的存在。

二、自由意志與容許之謎

自奧古斯丁以降,神學界普遍認為,惡的根源不在於上帝,而在於人的自由意志。上帝賦予人選擇的能力,使愛得以成為真愛,而非被迫的服從;但自由也意味著可能的墮落。罪惡由此進入世界,痛苦與死亡成為自由的代價。

奧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指出:「若沒有自由,善行便無意義;若有自由,惡的可能也無法避免。」這一理路為神義論提供了最堅實的理性基礎——上帝容許惡的發生,因為祂尊重人的自由意志。祂不立即制止惡,是為了保存人之為人的尊嚴。

然而,這套理論在面對現代的災難時顯得力有未逮。自由意志或可解釋戰爭、屠殺這類明顯的人禍,卻難以說明地震、瘟疫、幼童罹難等非人為的痛苦。若說這些只是自然律運作的副作用,那麼上帝仍被質疑:祂既能創造萬物,為何不設計一個沒有苦難的自然界?

為回應這個難題,二十世紀神學家約翰·希克(John Hick)提出「靈魂鍛造論」(soul-making theodicy)。他主張,上帝並非創造一個現成的完美世界,而是創造一個能使人靈魂成熟的世界。若無苦難,人將永遠停留於幼稚的安逸;唯有面對痛楚與不公,人的信、望、愛才得以成長。這樣的世界不是天堂,而是「靈魂鍛造場」。

希克的論點既延續奧古斯丁的自由意志傳統,又試圖賦予災難積極意義。然而,它也難逃批評:對於那些在苦難中死去的人,談「靈魂鍛造」似乎殘酷。畢竟,許多苦難並未使人高貴,而是徹底摧毀。

三、無辜者的苦難:神義論的極限

神義論真正的難題,不在於解釋惡人受罰,而在於面對無辜者的痛苦。從舊約聖經《約伯記》到二十世紀的奧斯威辛集中營,這個問題始終揮之不去。

約伯是一位「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的人,卻在無預警中失去一切。他的朋友們試圖以報應論解釋——認為約伯必定犯了隱罪——但上帝的回答卻是超越性的:「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這不是逃避,而是宣告人類知識的有限。上帝並未解釋苦難的理由,只顯明祂的主權與奧祕。

二十世紀的神學家則被迫面對更殘酷的現實。猶太思想家法肯艾姆(Emil Fackenheim)指出,在奧斯威辛之後,任何神義論都必須重新開始。因為「六百萬無辜者的死亡」使一切關於上帝公義的語言失效。維瑟爾(Elie Wiesel)更以文學形式見證:「上帝並未死,但祂被綁在絞刑架上與孩子一同掙扎。」

這一代思想家不再企圖「為上帝辯護」,而是將焦點轉向「上帝的受苦」。上帝不是冷漠旁觀者,而是與受難者同在的上帝——一位在苦難中被釘、被毀、被寂靜的上帝。這種「神與人共苦神學」將神義論從辯解轉化為共感:上帝的慈愛不是免除苦難,而是進入苦難。

四、自然、歷史與道德責任

若災難既非單純天罰,也非單純人禍,那麼它或許是自然律與人類行為的交織。現代生態神學(ecotheology)提出:自然災害往往是人類貪婪、無節制開發的回應。洪水與旱災、病毒與氣候變遷,並非單一事件,而是文明結構長期失衡的結果。

此時,「上帝容許」的問題可以重新表述為:「上帝是否容許人類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若答案是肯定的,那麼災難本身便成為自由與責任的鏡子——它提醒人類並非宇宙的主宰,而是受託的管理者。

同樣,在歷史層面,戰爭、屠殺、政治暴行都顯示自由的雙面性。自由若失去倫理約束,便成為毀滅的力量。上帝未即時干預,或許不是無能,而是因祂給了人類道德決斷的空間。這種空間使歷史充滿悲劇,但也讓救贖的可能性得以存在。

這裡我們看到神義論的另一面:它不僅是形上學的辯護,也是倫理學的召喚。災難揭示的不只是上帝的奧祕,更是人類的責任。

五、信仰的回應:從辯護到同行

面對災難,信仰者往往渴望找到理論的答案;然而真正的信仰,也許並非理解,而是同行。《新約》福音書中的耶穌,並未向受苦者講授神義論,而是走向他們:醫治病者、餵飽飢者、哭泣哀者。他不解釋痛苦的意義,而是在痛苦中彰顯愛的實踐。

這或許是神義論最終的轉向——從「為上帝辯護」到「與上帝同行」。人無法明白一切,但能在愛中行動。當人伸出援手、扶起倒下者、重建廢墟時,神學的抽象辯證轉化為信仰的具體行動。

或許,上帝容許災難,不是為了試探人類,而是為了讓人類學會在自由中選擇愛。災難的存在因此既是墮落的結果,也是救贖的契機。它提醒人:自由若不通向愛,終將通向毀滅;而上帝的容許,正是對自由與愛的終極信任。

結語

天災與人禍之間的界線,並非絕對,而是人性與自然共構的灰色地帶。神義論無法完全解答為何有苦難,因為這問題本身超越理性範疇。但信仰仍可在理性止步之處發光——不是以辯護取代痛苦,而是以責任與愛回應痛苦。

上帝容許災難,或許並非沉默,而是一種深邃的信任:祂將世界交託給人,讓人自由,也讓人承擔自由的代價。在這奧祕之中,信仰者能選擇的,不是逃避或抱怨,而是以同情、行動與希望,回應那難以測度的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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