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保平安的神:從花蓮災難談台灣信仰的功利化與缺乏神義論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不保平安的神:從花蓮災難談台灣信仰的功利化與缺乏神義論
一、災難現場與信仰的尷尬
2025年花蓮縣光復鄉因馬太鞍溪掩塞湖溢流而釀成嚴重災難,暴雨與土石流衝垮村落,民宅盡毀,溪水改道,整片地貌被摧毀。其中受創最重的地點之一,竟名為「佛祖街」。這樣的巧合令人錯愕:信仰之地成為災難核心,佛祖未能庇佑信徒,平安成了最奢侈的願望。
在這樣的災禍現場,宗教往往陷入一種尷尬:人們在信仰中尋求慰藉與保障,但當現實的苦難降臨時,宗教象徵似乎反而成為諷刺。這不僅是天災的悲劇,也是一種信仰結構的揭露──當宗教信仰主要建立在「靈驗」、「保佑」與「利益交換」的基礎上時,災難往往揭穿那層脆弱的契約。
對於西方信徒而言,這樣的事件可能會引發深刻的「神義論」(theodicy)思考:若上帝是全能且全善的,祂怎能容許無辜者受難?
但在台灣,類似的災難通常不會引出這樣的哲學疑問;反而可能出現「神明不靈」或「要換尊新神」的反應。這正反映出東西宗教在信仰結構上的深刻差異。
二、神義論:西方信仰的理性困境
神義論的思考源自希伯來聖經《約伯記》──一位義人無端受苦,上帝卻沈默不語。神學家如奧古斯丁、萊布尼茲,試圖解釋這個矛盾:若上帝全能、全知、全善,為何惡與苦難仍存在?這三者在理性上難以同時成立。
這個問題之所以成為西方思想的核心,是因為一神教的信仰架構本身充滿排他性與絕對性:只有一位神,祂是萬物的創造者,也是最終審判者。既然如此,所有存在的惡都與祂有關。信徒必須為上帝的沈默尋找合理化的答案。
因此,西方神義論是一場理性與信仰之間的辯證,是信仰者內心的誠實掙扎。而這種掙扎,在台灣的宗教情境中幾乎不存在。
三、台灣宗教的多神與功利結構
相較於一神教的全能論,台灣的宗教景觀是典型的「多神與分工」系統。媽祖管航海、關公主持正義、財神保財運、地藏王管冥界、觀音主慈悲。神明之間各司其職,互不干涉,也各有信徒。
這種多神信仰的特徵是功能性強、排他性弱。信徒的宗教忠誠度不高,但宗教參與度卻極高:人們可以同時拜媽祖、觀音、關公,甚至加上佛祖、耶穌、土地公。宗教信仰成為生活網絡的一部分,而非形上信條的抉擇。
更關鍵的是,這樣的信仰運作方式本質上是互惠式的功利關係:
「我捐香油錢、祭拜、進香──你保我平安、求財、升官、添丁。」
這是一種社會契約,不牽涉救贖觀,也無原罪與救恩的概念。
因此,當花蓮佛祖街在災難中受創,人們的反應不是「為何佛祖允許這樣的苦難」,而是「這尊佛祖不靈了」。宗教的權威不在教義,而在靈驗的實績。
四、神明的「市場競爭」與信仰的流動性
宗教社會學者羅德尼·史塔克(Rodney Stark)提出「宗教市場理論」(religious market theory),主張宗教如同市場,信徒是理性的消費者,會在不同宗教「品牌」之間選擇最能滿足需求的對象。
台灣宗教生態正好印證了這一理論。神明之間的「市場競爭」極為活躍──哪間廟的籤詩準、哪尊神顯靈、哪位師父有效驗,信徒便蜂擁而至。相反地,若神明「不靈」,香火自然冷清。
這種信仰流動使宗教生命力旺盛,卻也削弱了信仰的倫理深度。當信仰與神聖脫節,宗教就退化為一種**「交易性敬拜」**。神明被期望提供現世的保障,而非塑造人心的道德力量。
這也解釋了為何台灣宗教很少產生類似「神義論」的反思。信徒面對災難時,會換神而非問神。信仰成了靈驗的競技場,而不是倫理的修煉場。
五、信仰與倫理的斷裂
台灣的宗教實踐往往呈現「儀式熱、倫理冷」的現象。宗教活動極為頻繁——進香、普渡、遶境、祭典不絕於途;但宗教倫理教育卻相對薄弱。
許多信徒極重視「拜得對、拜得勤」,卻不見得在意「行得正、心是否善」。
佛道信仰中固然有慈悲、因果、戒律等教導,但在日常信仰操作裡,這些倫理內容往往被儀式與祈福取代。
當宗教被視為「心靈保險公司」,災難的發生便成為信仰失效的象徵。於是,人們放棄舊神,轉而尋找新的神靈。
這是宗教市場的正常行為,卻也是宗教倫理的瓦解。
六、結語:從「靈驗」到「良心」
花蓮佛祖街的災難,是自然事件,但也映照出宗教文化的結構性問題。
對西方信徒而言,災難引發神義論的掙扎;
對台灣信徒而言,災難引發信仰的重新配置。
然而,真正的宗教反省不應止於「神靈有無保佑」,而應深入到「人如何面對苦難」。
若信仰僅是功利的交易,那它的命運也將隨市場波動;
但若信仰能轉化為倫理實踐──讓人即使在災難中仍懷憐憫、仍願救助──那才是信仰真正的力量。
宗教最終的價值,不在於神是否保平安,而在於信徒是否仍選擇行善。
當災難摧毀了廟宇、聖像與偶像,也許正是上天給人類的一次提醒:
真正的神聖,不在於靈驗的符咒,而在於人心中那一份良心與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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