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Muhammad)的婚姻、子嗣與繼承問題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關於穆罕默德(Muhammad)的婚姻、子嗣與繼承問題,涉及到伊斯蘭教早期歷史、法律(教法)、以及政治權威的形成。




一、穆罕默德的婚姻概況:妻妾合計十一人(依史家傳統說法)

穆罕默德一生中有多位妻子,但並非同時並存。伊斯蘭教一般男子依《古蘭經》允許同時最多娶四位妻子(前提是能公平對待),但穆罕默德被視為真主特許例外(Qur’an 33:50),他的婚姻多帶有社會與政治意義。以下按時間與主要妻子概述:

1. 哈蒂徹(Khadījah bint Khuwaylid)

第一任妻,也是最重要的妻。

富有寡婦,年長於穆罕默德十五歲。

二人婚後25年,穆罕默德未再娶。

她在先知獲啟示初期全力支持,是「信仰之母」。

有六名子女(兩子四女),兒子皆夭折,女兒中以**法蒂瑪(Fāṭimah)**最著名。

> 她去世(約西元619年)後,穆罕默德陷入極度哀傷,稱之為「哀年(Year of Sorrow)」。

2. 掃達(Sawda bint Zam‘a)

第二任妻。

哈蒂徹死後娶的第一人,年長,性情溫和。

據傳婚姻目的主要是照顧家庭與兒女。

無子女。

3. 阿伊莎(ʿĀ’ishah bint Abī Bakr)

第三任妻。

她是穆罕默德摯友阿布‧伯克爾(Abu Bakr)之女。

婚後年紀尚幼,成年後成為穆罕默德最受寵的妻子之一。

無子女,但在穆罕默德去世後成為最有影響力的女性,傳述最多聖訓(Hadith)。

參與過「駱駝之戰」,政治上支持遜尼派早期哈里發體系。

4. 哈芙莎(Hafsah bint ʿUmar)

穆罕默德弟子歐瑪(ʿUmar ibn al-Khaṭṭāb)之女。

寡婦身分被穆罕默德娶入,象徵與歐瑪家族聯盟。

也是早期《古蘭經》文稿保管者之一。

5. 栽納布‧本特‧胡賽麥(Zaynab bint Khuzaymah)

綽號「貧者之母」。

僅婚數月即病逝。

6. 烏姆‧薩拉瑪(Umm Salamah, Hind bint Abī Umayyah)

智慧女性,常為先知提供建議。

在《侯代比亞條約》事件中給出決斷性意見。

7. 栽納布‧本特‧賈哈什(Zaynab bint Jahsh)

曾為穆罕默德的養子宰德(Zayd ibn Ḥārithah)之妻。

離婚後由穆罕默德迎娶,引起社會議論。

《古蘭經》33:37 為此事辯護,強調取消「收養子即親子」的制度。

無子女,但婚姻具有教義層面意義。

8. 茱瓦莉雅(Juwayriyyah bint al-Ḥārith)

俘虜出身,其部族投降後被釋放,象徵以婚姻化解敵意。

9. 烏姆‧哈比芭(Umm Ḥabībah, Ramlah bint Abī Sufyān)

父親阿比蘇夫揚(Abu Sufyan)為麥加古萊氏族領袖,曾是穆罕默德敵人。

這段婚姻有和解與政治聯姻性質。

10. 薩菲雅(Ṣafiyyah bint Ḥuyayy)

猶太出身,原屬哈伊拜爾部落。

被俘後嫁給穆罕默德,象徵猶太與伊斯蘭的融合。

11. 邁蒙娜(Maymūnah bint al-Ḥārith)

最後一任妻。

婚後不久穆罕默德逝世。

> 以上妻子中,部分先後過世,部分婚期重疊。根據記載,他同時有九位妻在世,這在教法上被視為先知特例(《古蘭經》33:50),非一般穆斯林可仿效。

二、穆罕默德的子女與後裔

子女(與哈蒂徹所生六人最為確定):

1. 卡西姆(al-Qāsim):早夭。穆罕默德因此得稱「阿布‧卡西姆」(Qur’anic kunya)。

2. 宰納布(Zaynab):長女。

3. 魯蓋雅(Ruqayyah):嫁給奧斯曼(第三任哈里發)。

4. 烏姆庫爾蘇姆(Umm Kulthūm):魯蓋雅死後亦嫁給奧斯曼。

5. 法蒂瑪(Fāṭimah):嫁給阿里(第四任哈里發),為最重要的女兒。

6. 阿卜杜拉(ʿAbd Allāh):早夭。

另據說與科普特妾瑪麗雅(Maria al-Qibtiyya)生子易卜拉欣(Ibrāhīm),亦早夭。

> 結論:穆罕默德所有兒子均夭折,無男性後裔延續血脈。後裔均出自法蒂瑪一系。

三、後裔:法蒂瑪—阿里—哈山—侯賽因(Hasan, Husayn)

法蒂瑪與阿里育有兩子:

哈山(Hasan)與侯賽因(Husayn),被稱為「先知之孫」。

後世自此形成所謂「賽義德(Sayyid)」或「謝里夫(Sharif)」血統,聲稱為穆罕默德直系後裔。

這一血統在伊斯蘭世界受到尊崇,尤其在什葉派中,**侯賽因的殉難(卡爾巴拉事件,AD 680)**成為信仰核心象徵。

四、為何不是兒子繼承伊斯蘭領袖?

因為——他沒有存活的兒子。

但更深層的原因在於:

伊斯蘭初期的領導權(哈里發 Caliph)並非「血統繼承制」,而是社群共識與信仰忠誠的產物。

1. 遜尼派觀點

認為穆罕默德未指定繼承人。

社群(umma)以協商方式推舉阿布‧伯克爾為首任哈里發。

強調「哈里發是政治領袖,不是先知再世」。

2. 什葉派觀點

認為穆罕默德在「蓋迪爾‧庫姆(Ghadir Khumm)」明確指定女婿阿里為繼承者。

將領導權視為神授(imamate),應由先知血脈(阿里—法蒂瑪之後)承襲。

因此形成了什葉派「伊瑪目繼承制」。

五、總結

穆罕默德一生共有 十一位妻子(非同時並存),其中多為政治或照顧性婚姻。

哈蒂徹為唯一在他仍貧困時與之共患難的妻子,地位最高。

其餘婚姻多為部族聯盟、戰後收容或象徵性政治聯姻。

子嗣皆早夭,僅女兒法蒂瑪留下後裔。

其後裔經由法蒂瑪與阿里之子哈山、侯賽因延續。

穆罕默德去世後,因無男性繼承人,領導權由社群共推產生,

形成遜尼派的「哈里發制」與什葉派的「血統伊瑪目制」之分裂。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丁連財讓你30分鐘搞懂基督信仰的教派歷史與神學用語 請不要再亂翻譯了

從洛杉磯焚城大火談神學與宗教

各種中文版聖經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