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宗教時代的人如何過活?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後宗教時代的人如何過活?——從泰勒、哈伯馬斯、包曼到伯格的當代詮釋**
「後宗教時代」(post-religious age)並不是反宗教,而是指在許多社會中,宗教逐漸失去規範生活的中心地位,人們不再預設宗教是意義、倫理、身份與救贖的必要來源。此一轉變並非源自單一思想家,而是大量社會現象、文化形態與哲學反思逐步累積的結果。
以下從多位學者與思想家的觀點,深入分析後宗教時代人類如何在「沒有上帝中心」的世界中生活:他們如何尋找道德、如何建立社群、如何在碎片化世界中保存自我一致性,以及如何面對死亡。
一、查爾斯・泰勒:從「神聖」轉向「內在框架」
泰勒(Charles Taylor)在《世俗時代》(A Secular Age)指出:
現代人依然追求倫理與意義,但不再必須訴諸超自然,而是在一個「內在框架」(immanent frame)——即純人間的、此世的、合理化的世界中尋找。
後宗教人如何在內在框架中過活?
1. 「意義」來自人生計畫,而非終極救贖
後宗教時代的人仍然渴望意義,只是轉向自我塑造的「人生敘事」:
一份值得投入的工作
一段值得維持的人際關係
讓世界稍微變好的行動(環保、人權、志工)
泰勒認為這是一種「道德渴望的世俗化」。
2. 「善」不再由神意決定,而是來自人類尊嚴
人權概念——尊嚴、平等、自由——在當代成為道德共識,即使沒有宗教也存在。
3. 「超越性」轉為「內在的提升」
許多人透過藝術、冥想、運動、自然經驗感受到生命的廣度,這是一種「世俗神秘感」。
二、哈伯馬斯:後宗教社會仍需宗教語言轉為生活倫理的「轉譯工作」
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主張我們生活在「後世俗社會」(post-secular society):
宗教雖衰退,但仍有公共價值;非宗教者仍需理解宗教道德語言的深度。
後宗教人的生活方式(依哈伯馬斯)
1. 以「理性協商」取代神權或傳統權威
不論宗教或非宗教,都必須透過公共理性溝通來形成倫理與法律(例如:墮胎、安樂死、移民政策)。
2. 從宗教語言中「轉譯出」能通用的倫理原則
例如:
基督教的「人的尊嚴」
佛教的不害不殺原則
即使非信徒,也可將其轉化為普及的倫理語彙。
3. 後宗教不等於反宗教,而是互相理解的文化形態
這是一種更成熟、多元、避免教權壟斷但保留宗教智慧的社會。
三、彼得・伯格:後宗教者的日常是「多元性」
伯格(Peter Berger)晚年承認:世俗化最大的影響不是宗教消失,而是多元化。
生活在後宗教多元世界的人們,會出現三種典型反應:
1. 以選擇為基底的宗教(choice-based religion)
信仰變成生活風格的一部分,人們自由挑選儀式、冥想、道德觀。
→ 後宗教者會接觸瑜珈、佛教冥想、斯多噶哲學、正念等。
2. 相對主義(relativism)
認定沒有任何單一真理,人生基礎轉為「自我決斷」。
3. 價值的再承諾(re-commitment)
即使不信宗教,人們仍會重新建立價值承諾,如:
人權
科學、教育
家庭
民主
後宗教生活並非虛無,而是「選擇責任的加重」。
四、包曼:如液態般不確定形態的現代不安與自由
包曼(Zygmunt Bauman)指出:現代性使一切「液態化」——去制度化、去共同體化。
後宗教人面臨的處境
1. 自由增加,但安全感減少
原本由宗教提供的:
死亡意義
罪與原諒
社群歸屬
穩定倫理
在後宗教時代,全部變成「個人責任」。
2. 情感變得更脆弱
家庭、婚姻、友誼不再具有宗教綁定力,因此關係更易破碎。
3. 如何過活?
包曼認為後宗教時代的人最重要的是:
建立「自願共同體」
透過“弱連帶”(weak ties)維持他人關懷
把道德建立在同情與對話,而非命令式戒律
五、喬納森・海特:後宗教的道德心理學重建
海特(Jonathan Haidt)認為宗教能夠:
提供群體凝聚
強化利他
建立共同道德框架
後宗教時代若單靠個人主義,會變得孤立化、易崩解。
後宗教社會的道德來源
1. 人性中的道德模組(如公平、照顧、忠誠)
海特指出這些是演化內建的,不必依賴神。
2. 「準宗教替代物」(quasi-religions)
環保運動
人權運動
政治身份
心理學與自我成長學派
它們扮演宗教的社群功能與倫理功能。
3. 儀式仍然重要
海特認為人類天生需要儀式,因此後宗教者常創造新儀式:冥想、斷食、沉思、讀書會、團契式的支持團體。
六、後宗教者如何面對「死亡」?
失去超自然救贖後,死亡成為後宗教時代最困難的議題。
常見的替代方式:
1. 「傳承式不朽」
在作品、子女、善行、社會貢獻中尋求「留下影響」。
2. 「記憶共同體」
人們透過紀念活動、家庭敘事,將死者融入群體記憶。
3. 「世俗靈性」的死亡觀
如:
人回到自然(樹葬、水葬--河流、湖泊、大海)
意識消逝如同深睡
接受死亡是生命節奏之一
七、後宗教生活的四大核心:整合上述思想的綜合觀點
綜合泰勒、伯格、哈伯馬斯、海特、包曼等人的思想,可得出後宗教時代人們的典型生活方式:
1. 意義:由宗教救贖 → 個人敘事與人文價值
人權
家庭
工作成就
美學與自然
社會公益
2. 道德:由神命令 → 人類尊嚴與同理心
倫理的來源是:
理性
社會契約
科學心理學
共同體對話
3. 社群:由信仰共同體 → 自願共同體
後宗教社會的人依然需要「我們感」:
志工團體
社會運動社群
語言交換與學習
同好會
書友會
這些社群彌補宗教社群的弱化。
4. 靈性:由超自然 → 心靈實踐
後宗教的人仍有靈性需求,只是形式不同:
冥想
正念
自然朝聖(登山、長途步行)
藝術欣賞
心理治療作為自我反思的工具
這些活動構成新的「世俗靈性」。
結語:後宗教時代不是無神論,而是一種文化新形態
後宗教時代的人並不是「不需要意義」,而是:
從宗教提供的意義,轉向自我建構的意義;
從神授道德,轉向人類尊嚴的道德;
從固定共同體,轉向自願社群;
從救贖靈性,轉向世俗靈性。
這是一條並不輕鬆的道路,但它讓人類進入一個更成熟的階段:
自由更多,責任更重;不再從神得到答案,而是共同尋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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