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宗教時代的人如何過活?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後宗教時代的人如何過活?——從泰勒、哈伯馬斯、包曼到伯格的當代詮釋**

「後宗教時代」(post-religious age)並不是反宗教,而是指在許多社會中,宗教逐漸失去規範生活的中心地位,人們不再預設宗教是意義、倫理、身份與救贖的必要來源。此一轉變並非源自單一思想家,而是大量社會現象、文化形態與哲學反思逐步累積的結果。

以下從多位學者與思想家的觀點,深入分析後宗教時代人類如何在「沒有上帝中心」的世界中生活:他們如何尋找道德、如何建立社群、如何在碎片化世界中保存自我一致性,以及如何面對死亡。

一、查爾斯・泰勒:從「神聖」轉向「內在框架」

泰勒(Charles Taylor)在《世俗時代》(A Secular Age)指出:

現代人依然追求倫理與意義,但不再必須訴諸超自然,而是在一個「內在框架」(immanent frame)——即純人間的、此世的、合理化的世界中尋找。

後宗教人如何在內在框架中過活?

1. 「意義」來自人生計畫,而非終極救贖

後宗教時代的人仍然渴望意義,只是轉向自我塑造的「人生敘事」:

一份值得投入的工作

一段值得維持的人際關係

讓世界稍微變好的行動(環保、人權、志工)

泰勒認為這是一種「道德渴望的世俗化」。

2. 「善」不再由神意決定,而是來自人類尊嚴

人權概念——尊嚴、平等、自由——在當代成為道德共識,即使沒有宗教也存在。

3. 「超越性」轉為「內在的提升」

許多人透過藝術、冥想、運動、自然經驗感受到生命的廣度,這是一種「世俗神秘感」。


二、哈伯馬斯:後宗教社會仍需宗教語言轉為生活倫理的「轉譯工作」

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主張我們生活在「後世俗社會」(post-secular society):

宗教雖衰退,但仍有公共價值;非宗教者仍需理解宗教道德語言的深度。

後宗教人的生活方式(依哈伯馬斯)

1. 以「理性協商」取代神權或傳統權威

不論宗教或非宗教,都必須透過公共理性溝通來形成倫理與法律(例如:墮胎、安樂死、移民政策)。

2. 從宗教語言中「轉譯出」能通用的倫理原則

例如:

基督教的「人的尊嚴」

佛教的不害不殺原則

即使非信徒,也可將其轉化為普及的倫理語彙。

3. 後宗教不等於反宗教,而是互相理解的文化形態

這是一種更成熟、多元、避免教權壟斷但保留宗教智慧的社會。


三、彼得・伯格:後宗教者的日常是「多元性」

伯格(Peter Berger)晚年承認:世俗化最大的影響不是宗教消失,而是多元化。

生活在後宗教多元世界的人們,會出現三種典型反應:

1. 以選擇為基底的宗教(choice-based religion)

信仰變成生活風格的一部分,人們自由挑選儀式、冥想、道德觀。

→ 後宗教者會接觸瑜珈、佛教冥想、斯多噶哲學、正念等。

2. 相對主義(relativism)

認定沒有任何單一真理,人生基礎轉為「自我決斷」。

3. 價值的再承諾(re-commitment)

即使不信宗教,人們仍會重新建立價值承諾,如:

人權

科學、教育

家庭

民主

後宗教生活並非虛無,而是「選擇責任的加重」。


四、包曼:如液態般不確定形態的現代不安與自由

包曼(Zygmunt Bauman)指出:現代性使一切「液態化」——去制度化、去共同體化。

後宗教人面臨的處境

1. 自由增加,但安全感減少

原本由宗教提供的:

死亡意義

罪與原諒

社群歸屬

穩定倫理

在後宗教時代,全部變成「個人責任」。

2. 情感變得更脆弱

家庭、婚姻、友誼不再具有宗教綁定力,因此關係更易破碎。

3. 如何過活?

包曼認為後宗教時代的人最重要的是:

建立「自願共同體」

透過“弱連帶”(weak ties)維持他人關懷

把道德建立在同情與對話,而非命令式戒律

五、喬納森・海特:後宗教的道德心理學重建

海特(Jonathan Haidt)認為宗教能夠:

提供群體凝聚

強化利他

建立共同道德框架

後宗教時代若單靠個人主義,會變得孤立化、易崩解。


後宗教社會的道德來源

1. 人性中的道德模組(如公平、照顧、忠誠)

海特指出這些是演化內建的,不必依賴神。

2. 「準宗教替代物」(quasi-religions)

環保運動

人權運動

政治身份

心理學與自我成長學派

它們扮演宗教的社群功能與倫理功能。

3. 儀式仍然重要

海特認為人類天生需要儀式,因此後宗教者常創造新儀式:冥想、斷食、沉思、讀書會、團契式的支持團體。

六、後宗教者如何面對「死亡」?

失去超自然救贖後,死亡成為後宗教時代最困難的議題。

常見的替代方式:

1. 「傳承式不朽」

在作品、子女、善行、社會貢獻中尋求「留下影響」。

2. 「記憶共同體」

人們透過紀念活動、家庭敘事,將死者融入群體記憶。

3. 「世俗靈性」的死亡觀

如:

人回到自然(樹葬、水葬--河流、湖泊、大海)

意識消逝如同深睡

接受死亡是生命節奏之一


七、後宗教生活的四大核心:整合上述思想的綜合觀點

綜合泰勒、伯格、哈伯馬斯、海特、包曼等人的思想,可得出後宗教時代人們的典型生活方式:

1. 意義:由宗教救贖 → 個人敘事與人文價值

人權

家庭

工作成就

美學與自然

社會公益

2. 道德:由神命令 → 人類尊嚴與同理心

倫理的來源是:

理性

社會契約

科學心理學

共同體對話

3. 社群:由信仰共同體 → 自願共同體

後宗教社會的人依然需要「我們感」:

志工團體

社會運動社群

語言交換與學習

同好會

書友會

這些社群彌補宗教社群的弱化。

4. 靈性:由超自然 → 心靈實踐

後宗教的人仍有靈性需求,只是形式不同:

冥想

正念

自然朝聖(登山、長途步行)

藝術欣賞

心理治療作為自我反思的工具

這些活動構成新的「世俗靈性」。

結語:後宗教時代不是無神論,而是一種文化新形態

後宗教時代的人並不是「不需要意義」,而是:

從宗教提供的意義,轉向自我建構的意義;

從神授道德,轉向人類尊嚴的道德;

從固定共同體,轉向自願社群;

從救贖靈性,轉向世俗靈性。

這是一條並不輕鬆的道路,但它讓人類進入一個更成熟的階段:

自由更多,責任更重;不再從神得到答案,而是共同尋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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