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拿受害:兄長報復全城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底拿受害:兄長報復全城

取材自《創世記》34章









黎明的風輕掠迦南高地。雅各(Jacob)帶領家眷在示劍(Shechem,既為地名亦為城名)一帶支搭帳棚,這片土地柔和而肥沃,流動著一種介於和平與警惕之間的氣息。底拿(Dinah),利亞(Leah)所生的女兒,自從離開疏遠的舅家之地以後,心中常湧動著對外面世界的好奇。

她是雅各眾子之中唯一的女兒,性情沉靜又敏銳。這日,她聽說示劍城中有市集臨時開張,婦女們帶著陶器與織布前往,底拿便也披上披肩,想看看這片陌生土地上的女子如何生活。

一、市集之日

示劍城(Shechem city)在晨光下呈現出石灰質的暖色,街巷交錯。商旅的叫賣、牲畜的喘息、婦女們的討價還價構成一幅生動的迦南圖景。底拿沒有意識到,她的身影在這座城中引起了某人的注意。

那人是示劍(Shechem),希未人(Hivite)首領哈抹(Hamor)的兒子。他年輕、富有,常在城門口與長老議事。今日,他的目光不知何時落在底拿身上,停得很久。

他看見她溫柔地觸摸織布、向婦女微笑,那份好奇又清新的氣息,是城中女子少有的。他心中升起一股急切的佔有欲——混雜著喜悅,又帶著魯莽。

市集散去的午後,示劍尾隨在後。底拿意識到自己被盯著,心中升起不安,但城門已近,她尚以為自己能安全返回營地。然示劍壓抑不住心中衝動,在城外的石橄欖林間挾持了她。

底拿驚恐、掙扎,但示劍的力氣壓制一切。暴行過後,他卻不像一般強暴者轉身離去,而是凝視著她,語氣帶著奇異的柔軟:

「我喜愛你……我願娶你。」

底拿沉默。她知道事情已不可逆轉,而自己是寄居者的女兒,若被困在此城,命運比暴行本身更叫人恐懼。

二、哈抹的來訪

底拿被留在示劍家中,受一名年老的侍女照看。她沒有被虐待,但那不是她的家,也不是她願意停留的地方。

同時,在營地這邊,雅各的眾子──流便(Reuben)、西緬(Simeon)、利未(Levi)、猶大(Judah)等──從田裡回來後得知底拿遭遇之事,怒火與羞辱炸裂般同時升起。

雅各沉著,卻深知事態艱危:他們只是寄居者,而示劍城勢力龐大。若輕舉妄動,整個家族都可能陷入危險。

次日,哈抹帶著禮物與城中貴胄前來。他神色並不兇橫,反而頗有外交長者的風度。

「我的兒子示劍深愛你們的女子底拿。」哈抹以迦南式的客套語氣說,「請你們將她嫁予他為妻。我們兩族可互相通婚、共享土地與牲畜,你們將在此地安享富庶。」

雅各沒有立刻回答。眾子在旁緊握武器,明知這不是純粹的婚姻提議,而是以示劍的暴行為前提的“和解”。

示劍本人也前來,他語氣急迫,一再聲稱自己願付出高額聘禮,只為娶底拿。

底拿聽不見這一切,她獨坐在城內的角落,覺得自己像被人放置在談判桌上的物品。

三、報仇的火種

雅各暫時按兵不動,但眾子心裡的火越燒越旺。他們私下議論:

「他們作了玷辱以色列家之事,怎能如此對待我們的妹妹?」

西緬與利未,底拿同母所生的兄長,怒氣最盛。他們對父親的沉默憤憤不平,心中暗暗盤算著致命的後計。

然而,他們不能直接以武力反擊——那會讓示劍城全力反擊,家族必死無疑。於是,謀略萌芽。

四、交易

次日,雅各眾子向哈抹與示劍提出異常的條件:

「我們不能將妹妹嫁給未受割禮(circumcision)的人。若你們全城的男子都願受割禮,我們才能與你們通婚、成為一家。」

哈抹與示劍認為這只是外族的宗教習俗,並非陷阱。他們急於得到底拿,竟真心向城中男子遊說此事。示劍本身受城人敬重,加上他願意出高價聘禮,城內男子終竟都同意了。

割禮在成人身上極為疼痛,第三日後最為虛弱。

就是那天夜裡,西緬與利未帶著刀劍,悄悄走入示劍城。

五、血色之夜

城內燈火稀疏。男子們因傷口腫痛而難以起身。兄弟二人顫抖的呼吸在夜風中格外清晰。

他們沒有喊叫,沒有猶豫。憤怒像指引之火,讓手中刀刃更沉、更狠。

每殺一人,他們腦中只浮現底拿的眼淚。

這不是戰爭,而是屠殺。

很快,示劍與哈抹都倒在血泊之中。底拿被尋回時,她的手微微發抖,卻對兄長們的行動說不出反對或贊成。她只是感到深深的疲倦。

黎明時,雅各看見兩子血跡斑斑地回到營地。他震驚、憤怒又恐懼:

「你們使我在這地成了臭名(become a stench)。迦南人(Canaanites)與比利洗人(Perizzites)若群起攻擊,我們全家怎能站立?」

西緬與利未冷冷回應:

「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妹如妓女(prostitute)?」

雅各沉默。他知道自己只能收拾殘局——再度遷移,逃離示劍地區的仇恨與後果。

六、離開示劍

底拿收拾行囊時,久久凝望示劍城的方向。這城奪走了她的純潔,也因她而被毀。

她不為自己的不幸責怪兄長,但也不覺得復仇帶來什麼安息。她像迷失在風中的人,既非戰利品,也非罪人,只是一個少女,安靜地承受著男人們之間的力量與衝突所留下的痕跡。

雅各的隊伍緩緩離開,示劍城逐漸被清晨的霧遮掩。

然而那場暴行、那夜的報復、那座染血的城,從此成為陰影般的記憶,永不真正消失。

短評

一、示劍「先強姦後求婚」是否為古代近東常見現象?

在古代近東社會(Ancient Near East),性侵女性後再以高額聘禮娶為妻,是某些文化中曾出現的「賠償性婚姻」。它並非「普遍習俗」,但確實在某些中東、地中海社會的法律文本中有所反映。例如:

《申命記》22:28–29 源自後世以色列法典,規定若男子「強暴未婚的處女」,需給付五十舍客勒銀子,且不得休妻。

赫梯法典 與部分中亞細亞法律亦出現類似模式:強暴導致女子失去婚嫁價值時,男性須付出賠償或娶她。

在游牧或半游牧社會,婦女常被視為家庭榮譽與婚約資產,因此男性若侵犯女子,其家族往往以聘禮、婚姻與補償來「恢復榮譽」。

換言之:

示劍的行為中,強暴當然有個人情慾與暴力,但他後續的「求婚+重金補償」並不是毫無文化脈絡的突發奇想,而是反映了部分古代近東社會中的實際處理方式。

然而,聖經作者的語氣非常清晰:這種行為在以色列人的倫理中是「玷辱」、「可憎」的事。

因此,即便「強暴後求婚」在某些地區有先例,《創世記》的敘事仍將之定調為對雅各家族的嚴重羞辱。

二、雅各家的報復是否過當?

從歷史社會角度與倫理角度來看,西緬(Simeon)與利未(Levi)的報復極可能被視為「過當」,理由如下:

報復超越加害者本人

受害者是底拿,加害者是示劍一人,但雅各的兩個兒子卻殺了整座「示劍城的所有男子」。

這與「以命償命」或「家族復仇」不同,它擴大成集體屠殺。

他們使用詭計誘使全城男子受割禮

這使得後續屠殺更像是有計劃的「戰略性報復」,而非衝動性復仇。

雅各本人強烈不贊成

在《創世記》34章與後來的《創世記》49章中,雅各都明確指責兩人的暴怒與殘忍。

這是敘事者本身給的判斷標準。

眾兄弟後續劫掠財物、牲畜、婦女與兒童

這大幅超出「榮譽復仇」的範疇,變成掠奪性的戰敗處置。

綜合來看:

**從古代部族榮譽觀:**西緬與利未可能認為這是「洗刷族恥」。

**從古代戰爭實務:**滅城並非罕見,但此處沒有戰爭,只是報復。

**從聖經自身的倫理觀:**這種報復明顯被定調為「過度的暴怒而不義」。

結論

「先強暴後求婚」在古代近東世界並非全然罕見,某些法律系統甚至明定了此類賠償婚姻的方式。

雅各家族的報復在古代語境中雖有族群榮譽的邏輯,但以行動規模、手段與結果而言,被聖經敘事本身以及後世倫理普遍視為「過當」且帶有暴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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