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以色列國猶太男子不得娶異教女子為妻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現代以色列國的猶太男子不得娶異教女子為妻

一、先給結論式總覽

在現代以色列(State of Israel):

1. 以色列境內沒有民事婚姻(no civil marriage)

→ 婚姻只承認宗教婚姻(religious marriage)。

2. 猶太男子若要在以色列「合法結婚登記」:

新娘必須是猶太人(Jewish)

或被正統猶太教(Orthodox Judaism)承認為已皈依者(convert, giyur)

3. 因此:

就算是世俗派猶太人(secular Jews)

→ 在以色列境內 也不能與異教徒直接結婚

正統派與極端正統派

→ 更不可能接受未皈依的外族配偶

二、關鍵制度背景

1. 以色列婚姻制度的根本結構

以色列沿用鄂圖曼帝國的宗教婚姻制度(Ottoman millet system)

婚姻、離婚屬於:

猶太人 → 拉比法院(Rabbinical Court, Beit Din)

穆斯林 → 伊斯蘭法院

基督徒 → 教會法院

👉 沒有國家層級的民事結婚制度

三、三大猶太群體的實際差異

(一)世俗派猶太人(Secular Jews, Hilonim)

1. 理論立場

多半不認同宗教限制

對「跨宗教婚姻(interfaith marriage)」在思想上不反對

2. 現實做法(關鍵)

在以色列境內:不能結婚

常見解決方式:

1. 飛到國外結婚(most common)

塞浦路斯(Cyprus)最常見

歐洲、加拿大等

2. 回以色列後:

國家承認該婚姻的民事效力(civil recognition)

但宗教上仍不承認

📌 所以答案是:

不是「直接結婚」,而是「出國結婚再回來登記」

(二)正統派猶太人(Orthodox Judaism)

1. 宗教律法立場(Halakhic position)

明確禁止與非猶太人結婚

依據:《申命記》(Deuteronomy 7:3)

婚姻必須符合:

猶太教法(Halakha)

正統派拉比主持

2. 對外族新娘的唯一可能

必須皈依猶太教(conversion, giyur)

而且是:

正統派皈依(Orthodox conversion)

經拉比法院(Beit Din)認可

美國總統川普女兒伊凡卡嫁給正統派猶太人庫許納,就是先皈依猶太教。

👉 不存在「不皈依、先結婚再說」這種選項

(三)極端正統派(Ultra-Orthodox / Haredi Judaism)

1. 立場更嚴格

不僅要求皈依

而且要求:

完全遵守誡命(full mitzvah observance)

正統生活方式(Orthodox lifestyle)

2. 實務上

極少接受外族女性皈依

即使皈依:

常被社群質疑其「動機不純」

子女的宗教身分可能仍遭質疑

📌 在 Haredi 社群中,這類婚姻幾乎等同於社會性排除(social exclusion)

四、皈依問題的關鍵爭議(很重要)

1. 以色列的「皈依之爭(Conversion Controversy)」

政府層面:

有時承認改革派(Reform)或保守派(Conservative)皈依

但拉比法院只承認正統派皈依

關係到:

婚姻

離婚

子女身分(Jewish status)

👉 結果是:

法律上可能是猶太人

宗教上卻不是

五、與《路得記》《以斯拉—尼希米記》的歷史對照

路得(Ruth)

外族女性

接納的關鍵不是血統,而是:

「你的神就是我的神」(Ruth 1:16)

以斯拉—尼希米

集體危機

宗教—族群邊界極度緊縮

👉 現代以色列的做法:

制度上更接近以斯拉—尼希米模式

敘事理想上仍保留路得模式,但只限於嚴格皈依

六、一句話總結(精準版)

世俗派猶太人:

→ 不反對異教婚姻,但在以色列境內無法直接結婚,只能出國結婚再回來登記

正統派猶太人:

→ 必須要求女方正式皈依猶太教,否則不可結婚

極端正統派(Haredi):

→ 幾乎不接受外族婚姻,即使皈依也常遭社群排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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