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以色列國猶太男子不得娶異教女子為妻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現代以色列國的猶太男子不得娶異教女子為妻
一、先給結論式總覽
在現代以色列(State of Israel):
1. 以色列境內沒有民事婚姻(no civil marriage)
→ 婚姻只承認宗教婚姻(religious marriage)。
2. 猶太男子若要在以色列「合法結婚登記」:
新娘必須是猶太人(Jewish)
或被正統猶太教(Orthodox Judaism)承認為已皈依者(convert, giyur)
3. 因此:
就算是世俗派猶太人(secular Jews)
→ 在以色列境內 也不能與異教徒直接結婚
正統派與極端正統派
→ 更不可能接受未皈依的外族配偶
二、關鍵制度背景
1. 以色列婚姻制度的根本結構
以色列沿用鄂圖曼帝國的宗教婚姻制度(Ottoman millet system)
婚姻、離婚屬於:
猶太人 → 拉比法院(Rabbinical Court, Beit Din)
穆斯林 → 伊斯蘭法院
基督徒 → 教會法院
👉 沒有國家層級的民事結婚制度
三、三大猶太群體的實際差異
(一)世俗派猶太人(Secular Jews, Hilonim)
1. 理論立場
多半不認同宗教限制
對「跨宗教婚姻(interfaith marriage)」在思想上不反對
2. 現實做法(關鍵)
在以色列境內:不能結婚
常見解決方式:
1. 飛到國外結婚(most common)
塞浦路斯(Cyprus)最常見
歐洲、加拿大等
2. 回以色列後:
國家承認該婚姻的民事效力(civil recognition)
但宗教上仍不承認
📌 所以答案是:
不是「直接結婚」,而是「出國結婚再回來登記」
(二)正統派猶太人(Orthodox Judaism)
1. 宗教律法立場(Halakhic position)
明確禁止與非猶太人結婚
依據:《申命記》(Deuteronomy 7:3)
婚姻必須符合:
猶太教法(Halakha)
正統派拉比主持
2. 對外族新娘的唯一可能
必須皈依猶太教(conversion, giyur)
而且是:
正統派皈依(Orthodox conversion)
經拉比法院(Beit Din)認可
美國總統川普女兒伊凡卡嫁給正統派猶太人庫許納,就是先皈依猶太教。
👉 不存在「不皈依、先結婚再說」這種選項
(三)極端正統派(Ultra-Orthodox / Haredi Judaism)
1. 立場更嚴格
不僅要求皈依
而且要求:
完全遵守誡命(full mitzvah observance)
正統生活方式(Orthodox lifestyle)
2. 實務上
極少接受外族女性皈依
即使皈依:
常被社群質疑其「動機不純」
子女的宗教身分可能仍遭質疑
📌 在 Haredi 社群中,這類婚姻幾乎等同於社會性排除(social exclusion)
四、皈依問題的關鍵爭議(很重要)
1. 以色列的「皈依之爭(Conversion Controversy)」
政府層面:
有時承認改革派(Reform)或保守派(Conservative)皈依
但拉比法院只承認正統派皈依
關係到:
婚姻
離婚
子女身分(Jewish status)
👉 結果是:
法律上可能是猶太人
宗教上卻不是
五、與《路得記》《以斯拉—尼希米記》的歷史對照
路得(Ruth)
外族女性
接納的關鍵不是血統,而是:
「你的神就是我的神」(Ruth 1:16)
以斯拉—尼希米
集體危機
宗教—族群邊界極度緊縮
👉 現代以色列的做法:
制度上更接近以斯拉—尼希米模式
敘事理想上仍保留路得模式,但只限於嚴格皈依
六、一句話總結(精準版)
世俗派猶太人:
→ 不反對異教婚姻,但在以色列境內無法直接結婚,只能出國結婚再回來登記
正統派猶太人:
→ 必須要求女方正式皈依猶太教,否則不可結婚
極端正統派(Haredi):
→ 幾乎不接受外族婚姻,即使皈依也常遭社群排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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