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尚未成為罪之前:神話世界中的身體、欲望與神聖秩序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性尚未成為罪之前:神話世界中的身體、欲望與神聖秩序
一、導入:性焦慮之前的世界
在許多後世宗教傳統中,性往往被視為需要規範、限制、甚至聖化的危險力量。基督宗教的童貞焦慮、原罪性化與性罪惡化,似乎自然而然地把性置於道德問題中心。
然而,當我們回望人類文明早期,從文字出現之前的神話世界,到早期文明的宗教儀式,我們會驚訝地發現:在那個時代,性從未被懷疑過,它既不需辯護,也不會被定義為罪或道德問題。性只是存在運作的一部分——生成、秩序與神聖流溢的自然表現。
這種歷史差異引發了一個基本問題:**為什麼性在古代神話中不是問題,而在後來的一神論宗教中卻變成焦慮與罪惡的來源?**若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深入探討古代神話世界中性如何被理解、經驗與神聖化。
二、美索不達米亞:性作為王權與宇宙秩序的引擎
在蘇美—巴比倫文明中,性並非私人快感,而是維繫社會與宇宙秩序的核心力量。女神 伊南娜 / Inanna 和 伊什塔爾 / Ishtar 同時掌管愛欲、戰爭與王權合法性,其象徵性遠超出單純情慾。
在聖婚儀式(Hieros Gamos)中,國王與女祭司的結合不僅象徵統治權的合法化,更與土地再生與社會循環緊密相連。性在這裡是一種宇宙秩序的操作手段:通過性,神與人、天與地、王權與農業得以對齊。對當時的人而言,性不是道德問題,也不是個人愉悅的私事,而是一種結構性力量,與神力密不可分。
三、古埃及:性作為生命與死亡的媒介
古埃及文明同樣強調性作為生成與再生的神聖力量。歐西里斯(Osiris)被其兄弟塞特(Seth)肢解,但由妻子伊西斯(Isis)以魔法與性重組,孕育荷魯斯(Horus)。這個神話呈現出性作為生命超越死亡的方式:它不是放縱,也不是禁忌,而是維持宇宙連續性與王權傳承的手段。
在尼羅河周期支配的社會中,性與生殖、土地、季節與政治權力緊密連結。生殖行為不單是個人事件,而是社會與神明秩序運作的具象表現。性本身因此成為神聖的秩序符號。
四、古希臘神話:性不是道德,而是神力的展現
現代語境下,我們容易將古希臘視為“sex-positive”,以為他們對性開放。然而,希臘神話中的性,更多是一種神學性(sex-theological),而非單純的享樂倫理。
宙斯 / Zeus 的情事遍及各神話與英雄傳說。這些行為不被描寫為道德墮落,而是神力擴散、宇宙秩序運作的象徵。赫拉(Hera)的嫉妒也並非道德評判,而是權力與榮耀分配的張力。
同樣,阿佛洛狄忒 / Aphrodite 掌管吸引與結合,性不是低等本能,而是宇宙間原初力量的具象化。性在希臘神話中,從未被污名化,它只是神力、秩序與世界張力的一種表現。
五、印度文明:性作為人生整體的組成
在印度教中,性被納入完整的人生架構。人生四大目標(Puruṣārtha)包括:
1. Dharma(法 / Order)
2. Artha(物質、財產/ Prosperity)
3. Kāma(情慾 / Desire)
4. Mokṣa(解脫 / Liberation)
Kāma / Desire 與其他三者並列,既不高於也不低於法、財與解脫。在《愛經 / Kāma Sūtra》中,性被視為藝術、關係與生活技巧的結合,而非道德問題或罪的象徵。這表明,性在印度文化中被理解為人生必須被妥善完成的一環,既與社會秩序相連,又與個人精神生活密切相關。
六、從神話到經典宗教的轉折
古代神話世界中,性是生成性力量的一部分,神與人、天與地、秩序與力量在性中交織。然而,當宗教逐漸進入經典化、文字化的階段,神聖逐步從生成性轉向命令性,性開始被問題化。
在猶太教(Judaism)中,性被律法收編(Mitzvah,613條誡命),是盟約的一部分,但並未被本體污名化。
在基督宗教(Christianity)中,奧古斯丁(Augustine)將性與原罪深度綁定,馬利亞童貞(Virginity of Mary / Perpetual Virginity)成為性焦慮的象徵。
在伊斯蘭(Islam)中,性仍被視為祝福,但高度法律化與秩序化,強調婚姻與社會框架。
七、結語:性何時成為焦慮,何時成為奧祕?
在神話世界中,性從未被懷疑,它只是存在的證明、秩序的符號與神力的展現。歷史性的斷裂發生在神聖從生成轉向命令、從流溢轉向規範之時:神不再以身體顯現,身體便開始被視為可疑。
這種轉變為後世基督宗教的童貞焦慮、原罪性化與性罪惡化奠定了深層條件,也解釋了為何古代神話世界能夠自由地將性與生命、秩序與神聖緊密結合,而不產生道德焦慮。
> 性何時成為焦慮,何時成為奧祕?答案不在於性本身,而在於宗教如何定位神聖與秩序,以及人類如何看待身體與生成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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