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殺了亞蘭七百輛戰車的士兵與四萬騎兵或是殺了七千輛戰車的人和四萬步兵?撒母耳記下10章18節與歷代志上19章18節的記載不一致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大衛殺了亞蘭七百輛戰車的士兵與四萬騎兵或是殺了七千輛戰車的人和四萬步兵?撒母耳記下10章18節與歷代志上19章18節的記載不一致。如何解釋?





亞蘭人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大衛殺了亞蘭七百輛戰車的士兵,四萬騎兵,又擊殺亞蘭的將軍朔法,他就死在那裏。(撒母耳記下10章18節)

亞蘭人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大衛殺了亞蘭七千輛戰車的人,四萬步兵,又殺了亞蘭的將軍朔法。(歷代志上19章18節)

這又是聖經中另一個非常經典的數字與兵種記載差異。這兩段經文涉及了「戰車數量」(700 vs 7000)以及「兵種」(騎兵 vs 步兵)的不同。

​這類問題的解釋邏輯與之前的「年齡」和「飢荒年數」相似,主要可以從手抄誤差與軍事單位編制兩個角度來分析:

​1. 戰車數量的差異:700 還是 7000?

​這被認為是典型的**「十倍數手抄錯誤」**。

​抄寫符號: 在古代希伯來文的數字記錄中,有時會在字母上方加上小點(Dots)來代表千位數。例如,一個代表「7」的字母 Zayin (\mathbf{ז}),若上方的小點因為羊皮紙老舊、墨水暈開或抄寫疏忽而消失(或多加了一點),數字就會在 700 與 7000 之間跳動。

​合理性推論: 大多數軍事史學者認為,在一場戰役中損失 7000 輛戰車是極為驚人的數字(這幾乎是當時一個大帝國的全部國力);因此,700 輛戰車的編制較符合當時中東地區的戰爭規模。

​2. 兵種的差異:4 萬騎兵還是 4 萬步兵?

​關於「騎兵(Horsemen)」與「步兵(Footmen)」的差異,有幾種解釋方式:

​翻譯與術語的演變:

希伯來語中,描述軍隊單位的詞彙有時具有通用性。有些解經家認為,這四萬人是「混合兵種」。《撒母耳記》可能側重於他們是「騎馬作戰的人」,而《歷代志》的作者在數百年後寫作時,可能將其視為「基本的戰鬥單位(步兵)」。

​文字字形的相似性:

希伯來文中的「騎兵」(Parashim)與「步兵」(可能被理解為 Reglim)在某些縮寫或古手稿中,若字跡模糊,也可能造成判讀錯誤。

​軍事編制的視角:

另一種解釋是大衛面對的是一個綜合軍團。當時的戰車通常配置有隨行的步兵掩護。可能這四萬人本身就是「騎著馬趕赴戰場,但下馬作戰的步兵」,導致不同卷書的作者使用了不同的分類描述。

堅持聖經絕對無謬誤的保守派基督徒是否要提出自己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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