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論九:贖罪論與「神聖暴力」的問題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分論九:贖罪論與「神聖暴力」的問題

一、問題的真正核心:不是暴力,而是「被正當化的暴力」

在現代語境中,對基督教贖罪論最深層、也最難迴避的質疑,並不只是「上帝是否使用暴力」,而是:

暴力是否因為被納入神學敘事,而獲得了終極正當性?

十字架若被理解為「必要的犧牲」「必須流血的代價」「神公義不可撤回的要求」,那麼暴力便不只是歷史事件,而是被提升為救贖機制的一部分。

這正是「神聖暴力」問題的核心:

不是人類偶然施暴,而是神的拯救計畫是否內建暴力邏輯。

二、刑罰替代說:暴力的法庭化與制度化

刑罰替代說最容易暴露此問題。

其基本結構是:

罪必須被懲罰

神的公義要求刑罰被實施

基督代替罪人承受刑罰

神因此得以赦免

這套模型的困難不在於「替代」本身,而在於它預設:

不施加刑罰,公義便無法成立

於是,暴力不再是悲劇性的歷史結果,而是:

公義的執行手段

神治理世界的必要方式

對現代人而言,這直接引發倫理困惑:

若懲罰無辜者在任何人間司法體系中都被視為不義,

為何在神的司法中卻成為「最高的公義」?

刑罰替代說在邏輯上,極易使十字架成為神對暴力的最終背書。

三、滿足說:榮譽秩序下的「必要犧牲」

滿足說表面上比刑罰替代說溫和,因為它談的是「秩序」與「尊嚴」,而非直接的刑罰。

然而,其深層結構仍是:

神的尊嚴被冒犯

冒犯必須被「補償」

人無力補償,只能由基督完成

問題在於,補償的方式仍然是死亡。

換言之,雖然語言從「刑罰」轉為「滿足」,但結論不變:

死亡被視為修復神—人關係的必要條件

這使十字架成為一種「神所接受、甚至要求的犧牲」。

對現代倫理而言,這仍然難以避免以下質疑:

為何全能的神無法以非暴力方式修復被冒犯的秩序?

為何流血仍被視為比饒恕更「合理」的修復機制?

四、基督勝利說:是否真的逃離暴力?

基督勝利說常被視為對「神聖暴力」問題的解方,因為它強調:

十字架是對邪惡權勢的揭露

是暴力的失敗,而非神的手段

然而,這一理論也並非完全免疫。

關鍵問題在於:

神是否「需要」暴力,才能揭露暴力的虛妄?

或者說,十字架是否仍被描述為「唯一有效的策略」?

若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暴力仍被保留為一種「必要的神學劇場」,即使其結局是勝利。

因此,基督勝利說確實削弱了神的暴力形象,但未必完全拆除暴力在救贖敘事中的功能性地位。

五、現代困惑的根源:倫理直覺與神學敘事的斷裂

對非信徒、自由思想者,甚至不少信徒而言,真正的困惑在於:

我們在倫理上拒絕暴力,但在神學上卻被要求讚美一次暴力死亡

當代社會努力限制:

死刑

酷刑

替罪處罰

但在講壇與神學中,卻仍反覆宣告:

一次無辜者的血,帶來永恆拯救

這種斷裂,正是許多現代人無法再「直觀接受」傳統贖罪論的原因。

六、未竟的問題(也是本分論的真正目的)

本分論並不急於給出解答,而是刻意停在問題前:

若十字架不應被理解為神聖暴力,它應如何被重新詮釋?

若拒絕以死亡作為救贖的必要條件,基督論是否仍然成立?

若神的公義不以懲罰為核心,那「公義」究竟是什麼?

這些問題,正是下一步神學必須面對的,而不能再被敬虔語言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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