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三章:耶穌對「災難=罪罰」思維的正面駁斥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路加福音第十三章:耶穌對「災難=罪罰」思維的正面駁斥
如果說《約伯記》與《約翰福音》第九章,是在敘事層次上瓦解報應式神義論,那麼《路加福音》第十三章,則是耶穌在公共事件的討論中,直接否定「遭遇災禍者罪更重」的宗教直覺。這段經文之所以重要,正因為它不涉及神蹟,也不涉及個人隱私,而是對「新聞事件式災難」的即時神學回應。
一、從政治暴力談起:加利利人的血被攙在祭物中
路加十三章並非由耶穌主動開場,而是由旁觀者帶來一則帶有震撼性的消息。
路加福音 13:1(和合本)
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
這節經文極可能指向羅馬總督彼拉多對加利利朝聖者的鎮壓行動。這是一樁政治暴力與宗教行動交織的血腥事件,極易被解讀為「神的審判」──尤其是死者是在獻祭時遇害。
耶穌立刻點破這種解讀方式。
路加福音 13:2(和合本)
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
這是一個反問句,其背後揭示的是群眾的潛台詞:
若他們遭此橫死,必定是因為他們更有罪。
二、明確否定:不是的
耶穌的回答極其簡短,卻毫不含糊。
路加福音 13:3(和合本)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這裡的「不是的」,在語氣上與《約翰福音》9:3 的「也不是……也不是……」完全一致。耶穌沒有修正比較標準,也沒有重新分配責任,而是否定比較本身的正當性。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耶穌並未說:「他們是無辜的」,也未說:「上帝與此無關」,而是拒絕讓旁觀者站在道德高地上,藉由他人的死亡來確認自己的義。
三、補充第二個案例:西羅亞樓倒塌
為避免聽眾誤以為前例只是「政治特殊事件」,耶穌主動提出另一種性質不同的災難。
路加福音 13:4(和合本)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
這一次,事件不涉及暴君、不涉及宗教儀式,而是一場單純的公共工程意外。耶穌刻意並列兩種災難,正是為了堵住所有可能的神學藉口。
祂隨即再次給出同樣的判斷:
路加福音 13:5(和合本)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這種重複,具有強烈的教導意味:
耶穌不是臨時應對,而是在刻意糾正一種錯誤的宗教思維。
四、「你們若不悔改」不是因果解釋,而是倫理轉向
這兩節經文最容易被誤讀的地方,在於「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這一句。若將其理解為:
「他們死,是因為他們沒有悔改」
那麼整段話將自我矛盾。然而,耶穌的指向並非死者,而是活著的旁觀者。
祂的邏輯並不是:「他們犯了罪,所以死了」;
而是:「你們若以為他們的死證明你們比較義,那麼你們正活在危險的自義之中。」
在這裡,「悔改」不是對某項特定罪行的懺悔,而是對一種觀看世界方式的徹底轉向──從審判他人,轉向自我省察。
五、與約翰九章、約伯記的神學一致性
將《路加福音》第十三章,與你先前討論的《約翰福音》第九章與《約伯記》並讀,可以清楚看出一條一致的神學脈絡:
約伯的朋友:
用神學為苦難下結論
門徒(約 9:2):
用罪責解釋個人的不幸
群眾(路 13:2、4):
用災難確認他人的敗壞
而在三種情境中,耶穌或上帝的回應皆是:
拒絕將苦難轉化為道德指控的證據。
六、結論:耶穌拒絕「神學化的旁觀」
《路加福音》第十三章不是一篇關於災難原因的說明,而是一則對宗教旁觀者的警告。耶穌沒有替上帝解釋悲劇,也沒有為歷史事件提供神學因果,而是阻止人們利用他人的死亡來鞏固自己的義。
這是一種極為嚴厲、也極為現實的神學倫理:
當災難發生時,信仰的試金石不是你能否解釋它,而是你是否停止用它來審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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