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論十:若沒有贖罪論,耶穌還剩下什麼?——一場不被允許提出的神學問題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分論十:若沒有贖罪論,耶穌還剩下什麼?——一場不被允許提出的神學問題

一、真正的禁忌問題:耶穌是否被「功能化」了?

在多數教會語境中,「耶穌是誰?」這個問題表面上被反覆討論,實際上卻早已有標準答案。

但若我們誠實一點,會發現耶穌在系統神學中往往被簡化為一個功能集合:

為罪而死

完成救贖機制

使神得以赦免人

換句話說,耶穌被理解為:

一個「必要手段」,而非一個問題性存在

一旦拿掉贖罪論,恐懼立即浮現:

那耶穌還有什麼用?

他是否只是一位悲劇性的先知?

信仰是否瞬間失效?

這個恐懼本身,就說明了一件事:

耶穌早已被系統神學高度功能化。

二、歷史上的耶穌,並沒有傳講「贖罪理論」

這一點對神學生而言其實並不陌生,但在教會中幾乎不可明說:

歷史中的耶穌,從未講過任何完整的贖罪論。

在對觀福音中,耶穌反覆談論的是:

神的國(βασιλεία τοῦ θεοῦ, basileia tou theou)

倫理顛覆(愛仇敵、捨己、顛倒榮辱)

對宗教權力的尖銳批判

他並未說:

我的死將滿足神的公義

我的死將代替你們受刑

若我不死,你們便無法得救

這些語言,是復活後教會在理解失敗與死亡時所發展出的詮釋。

若這個事實令人不安,那不是因為它錯誤,而是因為它動搖了後設體系。

三、十字架:不是救贖機制,而是一次「不可接受的失敗」

若我們拒絕回到後來的神學包裝,十字架首先呈現的樣貌是:

彌賽亞未能帶來政治翻轉

神的國沒有如期降臨

耶穌死於羅馬刑具之下

從第一世紀猶太人的角度來看,這是一個徹底失敗的故事。

申命記的邏輯很清楚:

「被掛(在木頭上)的人是被咒詛的」(參《申命記》21章23節)

保羅在《加拉太書》3章13節也承認這一點「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只是試圖重新詮釋它。

問題是:

我們是否有勇氣承認,贖罪論本身正是為了「拯救這個失敗敘事」而誕生的?

四、若沒有贖罪論,復活還剩下什麼?

這裡才是最狠的地方。

對多數信徒而言,復活的邏輯是:

十字架完成救贖

復活證明其有效

但若十字架不是救贖機制,復活就失去了「驗證功能」。

那復活還能是什麼?

一種越來越多神學家不敢明說、卻私下承認的理解是:

復活不是神對贖罪成功的肯定,而是神拒絕接受這個世界的判決。

不是「他死得有價值」,

而是「這個世界殺錯了人」。

這樣的復活,對信仰而言其實更危險,因為它不再保證任何交換、補償或結算。

五、為什麼教會害怕這條路?

因為一旦如此理解:

信仰不再保證得救

十字架不再「有用」

耶穌不再解決問題,而是製造問題

而教會,歷史上最擅長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把問題轉化為答案。

贖罪論正是最成功的一次轉化:

把一次政治處刑,轉為神學必然

把一次失敗,轉為永恆勝利

把一個令人不安的人,轉為可被敬拜的機制中心

六、對現代人的真正邀請(不是安慰)

對現代人而言,也許真正誠實的狀態是:

無法再相信神需要血

無法再接受替罪邏輯

也無法假裝耶穌只是「象徵」

那麼,剩下的只有一個選項:

不是相信一個能解釋一切的耶穌,而是面對一個無法被解釋乾淨的耶穌。

這樣的耶穌:

不保證拯救

不提供安全感

不替你完成交換

卻逼迫人重新思考:

權力

暴力

信仰與倫理

忠誠是否值得付出生命代價

七、結語:也許信仰的崩解,是神學誠實的開始

如果一個信仰,必須依賴某一套理論才能存活,

那麼問題或許不在於信仰被挑戰,而在於它早已變得過於脆弱。

真正尖銳的問題不是:

「沒有贖罪論,人還能得救嗎?」

而是:

「若信仰不能承受沒有贖罪論的可能,它究竟在保護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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