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對話的伊斯蘭政治:當神法語言與現代政治語言彼此失聰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無法對話的伊斯蘭政治:當神法語言與現代政治語言彼此失聰
在當代關於「伊斯蘭是否必然具有政治性」的爭論中,最令人沮喪的並不是立場對立,而是雙方其實並未站在同一語言宇宙中對話。這種失敗的對話,並非出於惡意,而是源自於對「政治」、「法」、「正當性」與「權威」的根本理解完全不同。
以傳統遜尼派法學家(譬如 Mufti Taqi Usmani)與現代自由主義或世俗政治理論的支持者(譬如Gerhard Bowering)為例,雙方常被誤以為是在爭論同一問題:
伊斯蘭是否應該介入政治?
伊斯蘭國家是否可能?
政教分離是否可行?
但實際上,他們回答的根本不是同一組問題。
一、誰在談「政治」?——概念起點即已分裂
對現代政治學而言,「政治」意味著:
主權(sovereignty)
國家(state)
憲法與法治
公民權
多元競爭與權力制衡
這是一套源自近代歐洲的制度性語言。
然而,在傳統伊斯蘭法學的世界中,「政治」(siyāsa)並不是一個獨立、自治的領域,而是倫理與法的一部分。Usmani 所談的政治,本質上是:
統治者是否遵行真主的命令
法是否符合沙里亞(Sharia)
社會是否有助於信仰與道德的實踐
在這個框架裡,「政治」不是關於人民如何授權政府,而是關於人類是否順服神聖秩序。
因此,當自由派批評者說:「宗教不該干預政治」,Usmani 聽到的並不是制度性建議,而是一種對神法正當性的否定;而當 Usmani 主張「伊斯蘭涵蓋政治」,自由派聽到的也不是倫理論述,而是一種神權統治的宣告。
雙方從一開始就錯頻。
二、穆罕默德之後:繼承危機不是偶然,而是結構性問題
穆罕默德去世後的繼承危機——正是對話失敗的歷史根源。
在穆罕默德生前,宗教與政治的統一並非理論設計,而是人格性統合:
他同時是先知、法的宣告者、政治仲裁者與軍事領袖。
但問題是:
當先知去世後,誰有資格繼承這種整合性權威?
哈里發制度的誕生,本身就是一個臨時解法,而非神學上早已完成的制度藍圖。
此後的內戰、什葉—遜尼分裂、王朝化、軍事僭奪,無不顯示一個事實:
伊斯蘭政治從未真正解決「合法統治」的問題,只是不斷以神學語言掩蓋政治現實。
然而,Usmani 這類傳統法學家處理這段歷史時,採取的不是政治分析,而是規範性回收:
他們承認人類政治的墮落,但堅持沙里亞仍是超歷史的正確標準。
這使得對話再次破裂——
因為自由派問的是:「這套制度如何運作?」
而 Usmani 回答的是:「這套制度在神面前是否正確?」
三、法的來源不同,理性無法對接
現代政治對話預設一個前提:
法律是人制定的,因此可以修正、辯論、廢除。
但在 Usmani 的論證中,沙里亞並非「法律體系」,而是:
神的命令
道德秩序
永恆真理
它的問題從來不是「是否合時」,而是「是否被正確理解」。
因此,當批評者指出:
伊斯蘭法對女性、宗教少數、言論自由的不利影響
伊斯蘭政權與現代民主制度的衝突
Usmani 的回應往往不是制度性修正,而是:
西方誤解伊斯蘭
問題出在人類未正確實踐沙里亞
神法本身不需接受世俗標準的審判
這不是頑固,而是範式差異:
一方以「公共理性」為判準,另一方以「神聖授權」為終極依歸。
在這種情況下,「辯論」幾乎成為不可能。
四、為何必然雞同鴨講?
總結而言,這場對話失敗並非偶然,而是結構性必然:
一方談的是制度設計與權力限制
一方談的是道德順服與神聖秩序
一方的核心價值是「可質疑性」
另一方的核心價值是「不可動搖性」
他們使用相同詞彙(政治、法律、正義),卻指向完全不同的實體。
因此,問題不在於「誰比較極端」,而在於:
這是一場跨文明、跨範式、跨權威來源的對話,而雙方卻假裝它只是政策分歧。
結語:真正的誠實,或許是承認無法對話
也許最誠實的立場,並不是繼續呼籲「多溝通」,而是承認:
有些差異無法被理性辯論消解
有些政治神學並非為現代多元社會設計
有些世界觀,只能被理解,而不能被說服
在伊斯蘭政治的問題上,Usmani 與其批評者之間的鴻溝,並不是誤會,而是兩種不可通約的正當性來源。
這正是為什麼,他們永遠在說話,卻從未真正聽見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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