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教會內派系以屬靈名義進行權力鬥爭而失去信仰者,是否仍可能保留某種「非教會型信仰」?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親歷教會內派系以屬靈名義進行權力鬥爭而失去信仰者,是否仍可能保留某種「非教會型信仰」?



完全可能,而且這往往是最成熟、最真實的信仰形式之一。它與制度教會的形式不再重合,但仍然保有精神與倫理的核心。以下分層說明。

一、定義:「非教會型信仰」

這裡的「非教會型信仰」,指的是:

不依賴制度、階層或官方教義作為信仰正當性

不以教會歸屬或領袖批准為核心

仍保留與上帝、或更高價值、或生命深度連結的實踐

換言之,它不靠「外在權威」維繫,而靠「內在誠實與倫理實踐」支撐。

二、核心特徵

1️⃣ 內在倫理與誠實

重點在如何生活,而非必須相信什麼

不追求「誰對誰錯」,追求對生命負責任的行動

尊重懷疑與困惑,將其視為信仰的一部分

這是一種《傳道書》式的智慧:知道有限,仍選擇善。

2️⃣ 社群非中心化

非教會型信仰不要求固定教會聚會

也不以階層或聖職作為信仰確認

社群存在,但通常是互為支持的網絡,而非權威結構

社群的角色是「陪伴」,而非「決定真理」。

3️⃣ 儀式與實踐重於教條

禱告、冥想、讀經或其他宗教行動仍可保留

但這些行動不再背負必須證明正統的壓力

意義在於自我轉化與倫理反思,而非向外證明信仰

儀式變成「呼吸方式」,而非「教義測試」。

4️⃣ 不絕對化權威

沒有單一牧師、神學家、或教會文本被視為無誤

對權威持警覺,但不否認其智慧或輔助作用

信仰成為「對話而非命令」

上帝不是制度的裁判,而是存在於倫理與生命中的“呼喚”。

三、生活實例化

非教會型信仰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實踐:

行動:幫助弱者、參與公益、簡單生活

反思:寫日誌、默想、讀經但非為權威背書

社群:小型讀書會、靜默聚會、互助小組

倫理抉擇:在衝突中做正直的選擇,而不需引用教條

這是一種「將信仰從神學搬到生活」的方式。

四、與制度教會的可能互動

非教會型信仰者可能仍與制度教會保持接觸,但以新的心態:

不追求職位或權力

不被制度要求的確定性綁架

對禮儀和文本保有尊重,但不將其視為衡量忠誠的標準

這種方式可避免再次被權力鬥爭傷害。

五、心理與靈性意義

恢復信任的核心:不是信任制度,而是信任「誠實生活與善意選擇」

保持精神張力:承認未知,但仍與更高價值互動

倫理成為信仰本身:行為、反思、與責任感取代了教條認同

這種信仰形式,更貼近《傳道書》的灰色人生觀:

不期待絕對答案,但承認行動的價值。

六、結論

對那些因教會權力鬥爭而失信的人來說,非教會型信仰不是折衷,而是保護:

保護他們的靈性不被權力污染

保護倫理誠實不被外在壓力消解

保護與神、生命或價值的連結不被斷裂

總結一句話:

他們可能失去制度教會,但不必失去信仰;

信仰可以變得「更小、但更真實」,更自由地呼應生命的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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