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教會內派系以屬靈名義進行權力鬥爭而失去信仰者,是否仍可能保留某種「非教會型信仰」?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親歷教會內派系以屬靈名義進行權力鬥爭而失去信仰者,是否仍可能保留某種「非教會型信仰」?
完全可能,而且這往往是最成熟、最真實的信仰形式之一。它與制度教會的形式不再重合,但仍然保有精神與倫理的核心。以下分層說明。
一、定義:「非教會型信仰」
這裡的「非教會型信仰」,指的是:
不依賴制度、階層或官方教義作為信仰正當性
不以教會歸屬或領袖批准為核心
仍保留與上帝、或更高價值、或生命深度連結的實踐
換言之,它不靠「外在權威」維繫,而靠「內在誠實與倫理實踐」支撐。
二、核心特徵
1️⃣ 內在倫理與誠實
重點在如何生活,而非必須相信什麼
不追求「誰對誰錯」,追求對生命負責任的行動
尊重懷疑與困惑,將其視為信仰的一部分
這是一種《傳道書》式的智慧:知道有限,仍選擇善。
2️⃣ 社群非中心化
非教會型信仰不要求固定教會聚會
也不以階層或聖職作為信仰確認
社群存在,但通常是互為支持的網絡,而非權威結構
社群的角色是「陪伴」,而非「決定真理」。
3️⃣ 儀式與實踐重於教條
禱告、冥想、讀經或其他宗教行動仍可保留
但這些行動不再背負必須證明正統的壓力
意義在於自我轉化與倫理反思,而非向外證明信仰
儀式變成「呼吸方式」,而非「教義測試」。
4️⃣ 不絕對化權威
沒有單一牧師、神學家、或教會文本被視為無誤
對權威持警覺,但不否認其智慧或輔助作用
信仰成為「對話而非命令」
上帝不是制度的裁判,而是存在於倫理與生命中的“呼喚”。
三、生活實例化
非教會型信仰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實踐:
行動:幫助弱者、參與公益、簡單生活
反思:寫日誌、默想、讀經但非為權威背書
社群:小型讀書會、靜默聚會、互助小組
倫理抉擇:在衝突中做正直的選擇,而不需引用教條
這是一種「將信仰從神學搬到生活」的方式。
四、與制度教會的可能互動
非教會型信仰者可能仍與制度教會保持接觸,但以新的心態:
不追求職位或權力
不被制度要求的確定性綁架
對禮儀和文本保有尊重,但不將其視為衡量忠誠的標準
這種方式可避免再次被權力鬥爭傷害。
五、心理與靈性意義
恢復信任的核心:不是信任制度,而是信任「誠實生活與善意選擇」
保持精神張力:承認未知,但仍與更高價值互動
倫理成為信仰本身:行為、反思、與責任感取代了教條認同
這種信仰形式,更貼近《傳道書》的灰色人生觀:
不期待絕對答案,但承認行動的價值。
六、結論
對那些因教會權力鬥爭而失信的人來說,非教會型信仰不是折衷,而是保護:
保護他們的靈性不被權力污染
保護倫理誠實不被外在壓力消解
保護與神、生命或價值的連結不被斷裂
總結一句話:
他們可能失去制度教會,但不必失去信仰;
信仰可以變得「更小、但更真實」,更自由地呼應生命的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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