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論八:救贖論(Soteriology / 救恩學)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分論八:救贖論(Soteriology / 救恩學)
一、正統敘述:救贖的基本結構
**救贖論(Soteriology / σωτηρία)**探討人如何從罪與死亡中得拯救,以及這個拯救如何實現。傳統基督宗教的救贖結構包含以下要素:
救贖的必要性
人因罪(sin / ἁμαρτία)與神隔絕,無法靠自身恢復關係。
《羅馬書》3章23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救贖的中介者:基督
耶穌基督被視為唯一的救贖中介(Mediator / μεσίτης)。
《提摩太前書》2章5節:「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救贖的實現方式
藉著基督的十字架受死與復活完成。
《羅馬書》5章8節:「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二、主要救贖理論(Atonement Theories)
1. 滿足說(Satisfaction Theory)
主張人類的罪冒犯了神的公義與秩序,人無法自行補償。基督以完全順服與犧牲「滿足」神的公義要求,使秩序得以恢復。
👉 現代問題在於:
「神是否必須被滿足才能饒恕?」
這使神看起來像一個必須被安撫的權威,而非主動施恩的存在。
2. 刑罰代替說(Penal Substitution)
主張罪必須受刑罰,基督代替罪人承受神的審判,使信徒得赦免。
👉 現代倫理衝突極大:
為何無辜者必須受罰?
這是否把暴力與不公義神聖化?
是否鼓勵逃避個人責任?
這也是許多現代人,甚至基督徒,心理上最難接受的救贖模式。
3. 基督得勝說(Christus Victor)
將救贖理解為基督戰勝罪、死亡與邪惡權勢,使人得自由。
👉 優點是倫理張力較低、象徵性強;
👉 但問題是:
若罪只是「被釋放」,那個人的道德責任與悔改是否被淡化?
三、當代信仰的斷裂點
1. 「我真的需要被救嗎?」
對現代人而言,最大的問題往往不是「神如何救我」,而是:
我為何需要被拯救?
心理學將罪解釋為創傷、人格或成長環境
社會學將罪理解為制度性不義
法律以責任、矯正與權利取代「罪—審判」語言
結果是:
救贖論的前提本身已不被普遍接受。
2. 救贖的「象徵化」
為了讓信仰存活,許多信徒已默默進行重解釋:
十字架 → 愛的象徵
流血贖罪 → 犧牲精神
復活 → 希望與新生的隱喻
這讓信仰「心理上可接受」,但代價是:
救贖不再是一個發生過的事件,而是一套道德寓言。
3. 排他性問題
《約翰福音》14章6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在宗教多元與人權語境下,這產生尖銳衝突:
其他宗教是否全然錯誤?
未聽聞福音者是否注定無救?
救贖論的排他性,成為現代人離開教會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救贖論是否已進入「信仰臨界點」?
綜合前述問題,可以清楚看見:
若保留傳統救贖論 → 現代人難以接受
若全面象徵化 → 信仰失去歷史與形上重量
這使救贖論處於一種不穩定狀態:
既不能完全放棄,也無法毫無張力地維持。
五、小結(不粉飾的結論)
救贖論今日面臨的不是「如何表述得更清楚」,
而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
在不再以罪、審判與超自然為理解世界前提的時代,
基督宗教還能如何談「得救」?
這不是單一教義的危機,而是整個系統神學的壓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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