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聖經各自表述:順服掌權者?——〈羅馬書13章〉與基督教革命傳統的自我矛盾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一本聖經各自表述:順服掌權者?——〈羅馬書13章〉與基督教革命傳統的自我矛盾

在整本新約中,沒有任何一段經文,對歷史產生的政治後果比《羅馬書》第13章更巨大。

幾乎所有基督徒都知道「愛是最大的誡命」,

但幾乎所有基督教政權都引用的,卻是另一段話:

《羅馬書 13:1–2》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

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這段經文不是建議,而是原則。

它的語氣不是倫理勸告,而是神學斷言。

關鍵並非「政府應該善良」,

而是——

政府的存在本身具有神聖性。

沒有任何條件句。

沒有任何例外條款。

沒有任何暴君例外。

一、寫作背景:當時的統治者是尼祿

《羅馬書》寫於約西元 57 年。

當時羅馬皇帝是尼祿。

也就是說,保羅宣稱「掌權者由上帝設立」時,

指的不是理想國王,而是歷史上的一位暴君。

後來尼祿:

殺母

殺妻

處死貴族

迫害基督徒

把基督徒點火當庭園照明

因此這段經文產生一個直接問題:

若尼祿的政權也是上帝設立,那麼反抗暴政是否等於反抗上帝?

這不是後世誤用,而是經文內部的邏輯結果。

二、保羅為何這樣寫?

最合理解釋是「末世期待」。

保羅相信基督即將再臨,世界秩序即將終結。

因此他不關心政治改革,而關心教會生存。

基督徒在羅馬帝國只是極小數族群。

一旦被視為叛亂團體,會立刻被消滅。

因此他給出一個策略性神學:

不要與帝國衝突。

順服權力,不是因為權力正義,

而是因為教會脆弱。

換言之,《羅馬書13章》原本不是政治哲學,

而是「少數宗教的生存手冊」。

三、但歷史出現爆炸性後果

當基督教在4世紀成為帝國宗教後,這段話性質完全改變。

它不再是弱者對強權的自保宣言,

而成為強權對人民的神學命令。

國王只需說一句話即可:

反抗我,就是反抗上帝。

於是「君權神授」出現。

四、問題終於爆發:宗教改革

現在矛盾開始真正出現。

16世紀,馬丁・路德反抗教宗與神聖羅馬帝國的宗教權威。

但若按照羅馬書13章:

教宗與皇帝是「掌權者」。

反抗即抗拒上帝。

路德本人其實深知此困境,因此他極力反對農民起義,甚至支持鎮壓(1525年德國農民戰爭)。

原因很簡單:

他不敢否定羅馬書13章。

於是出現奇特局面:

宗教改革可以反教宗

但人民不可反政府

這是第一次神學緊張。

五、加爾文與更大的問題

加爾文在日內瓦建立神權城市時,仍承認政府權威來自上帝。

但他又允許「下級官員」在特定情況抵抗暴君。

注意:

這不是經文結論,而是政治修補。

也就是:

為了讓改革合法,神學開始解釋性迴避羅馬書13章的字面意義。

六、清教徒革命(英國內戰,1640s)

英國清教徒推翻並處死查理一世。

然而國王在基督教政治神學中正是最典型「上帝所立掌權者」。

若嚴格依《羅馬書13章》:

清教徒處死國王

=抗拒上帝

因此清教徒神學家不得不提出新理論:

當君王違反上帝旨意時,他就不再是合法權柄。

請注意:

這已經不是經文內容,

而是為革命創造的神學。

七、美國獨立戰爭

1776年,美國殖民地反抗英國國王。

英國國教會(聖公會)牧師公開講道引用羅馬書13章:

殖民地叛亂,是違反聖經。

而美國革命者則開始重新解釋:

政府權力來自人民,而非上帝直接設立。

這是重大轉折。

基督徒第一次大規模放棄保羅的政治神學,

改採「自然權利論」(洛克思想)。

也就是說:

美國的自由政治秩序,並非建立在羅馬書13章上,

而是建立在偏離羅馬書13章上。

八、法國大革命

1789年法國革命更激進:

直接否定君權神授。

如果羅馬書13章是永恆政治原則,

那麼整個近代民主政治的誕生,都屬於「抗拒上帝」。

這裡形成一個不可迴避的歷史判決:

若完全遵守保羅教導,現代自由世界將不會存在。

九、納粹德國與最終困境

1930年代德國國教派引用羅馬書13章支持希特勒。

他們在經文上其實比抵抗者更一致。

潘霍華最後得出結論:

有時候必須「犯罪地反抗」,才能忠於上帝。

這句話等於承認:

字面遵守保羅,可能導致道德災難。

十、如何理解這段經文?

現在只剩兩種可能。

第一種:永恆原則

那麼:

宗教改革是錯

清教徒革命是錯

美國獨立是錯

法國革命是錯

反納粹抵抗也是錯

因為全部都是反抗掌權者。

第二種:處境性教導

那麼《羅馬書13章》就不是普世政治倫理,

而是第一世紀教會的生存策略。

結論

《羅馬書13章》揭露的,不只是政治問題,

而是更深的神學問題:

使徒權威是否等於永恆倫理?

如果是,基督教必須拒絕革命與民主傳統。

如果不是,基督教就必須承認:

保羅在某些倫理判斷上,受到歷史處境限制。

而基督教兩千年的歷史,其實已經給出實際答案:

基督徒最值得驕傲的行動——

推翻暴政、反抗奴役、抵抗納粹——

幾乎全部,都是在「不照羅馬書13章字面行事」時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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