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古斯丁的《修訂錄》與《懺悔錄》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奧古斯丁的《修訂錄》與《懺悔錄》

這是一場歷史罕見的「自我審查」。在人類思想史上,很少有像奧古斯丁這樣偉大的思想家,會在晚年專門寫一本書來「挑自己的刺」。

​這本書就是《修訂錄》(Retractations)。如果說《懺悔錄》是奧古斯丁向神敞開的心靈自傳,那麼《修訂錄》就是他向學界與教會提交的學術更正啟事。







一、《修訂錄》的核心內容:老年的嚴謹與防禦

​奧古斯丁在七十二歲高齡時編撰此書,當時他已預感到生命將盡,且伯拉糾派正拿著他年輕時的著作四處攻訐他。他決定親自出面,重新審視自己一生寫過的 93 部作品。

​1. 澄清「自由意志」的語境

這是《修訂錄》最重要的部分。針對伯拉糾派引用的《論自由意志》,奧古斯丁在書中解釋道:

「我那時強調意志的自由,是為了反對摩尼教將惡歸咎於自然本性。但我當時並未詳加說明:自從亞當墮落後,這份自由若沒有上帝的恩典引導,只能用來犯罪。」他試圖證明,他並非「昨非而今是」,而是當時「話沒說全」。

​2. 修正對「成功」與「哲學」的仰慕

年輕的奧古斯丁深受柏拉圖主義影響。在《修訂錄》中,他對自己早期過度讚美「哲學家」感到後悔。他寫道:「我曾過分推崇那些不敬虔的哲學家,這是不對的。真正的智慧僅來自於基督。」

​3. 對神蹟與理性的重新權衡

他修正了早期一些過於理性的論點。例如,他曾認為神蹟在使徒時代後就停止了,但在《修訂錄》中,他根據晚年的見聞,承認上帝在當下依然行神蹟。

​二、《修訂錄》與《懺悔錄》的深度比較

​這兩部作品代表了奧古斯丁生命的兩個極端,雖然都是「回顧」,但靈魂的色調完全不同。

​1. 寫作目的與對象的不同

​《懺悔錄》: 是一場靈魂的告白。他的對象是上帝,語氣充滿了熱情、詩意與悔罪的淚水。他寫作是為了記錄一個罪人如何被恩典尋回,帶有強烈的宗教感染力。

​《修訂錄》: 是一場嚴謹的辯護。他的對象是後世的讀者與批評者,語氣冷靜、客觀且充滿邏輯。他寫作是為了確保他的神學遺產不被誤解,更像是一份法律聲明。

​2. 對「過去自己」的態度

​《懺悔錄》: 奧古斯丁在書中看見的是一個**「迷失的浪子」**。他對年輕時偷梨、沉溺情慾感到心痛。他關注的是道德與情感的掙扎。

​《修訂錄》: 奧古斯丁在書中看見的是一個**「不夠成熟的學者」**。他不心痛了,而是感到尷尬。他關注的是術語是否精確、邏輯是否有漏洞。他修正的是自己的智性偏差。

​3. 時間感與視角

​《懺悔錄》: 寫於他擔任主教初期(約 40 歲),那是**「發現真理後的狂喜」**,視角是由下往上看著拯救他的上帝。

​《修訂錄》: 寫於他臨終前(約 72 歲),那是**「捍衛正統的責任」**,視角是由上往下俯瞰自己一生的著作,帶有一種戰士在解甲歸田前,清點彈藥庫的蒼涼感。

​三、 歷史的評價:一個人的神學大廈

​如果奧古斯丁沒有寫《修訂錄》,他可能會被後世看作一個多變、甚至自我矛盾的文人。但這本書的出現,展現了他極致的誠實——他承認人是會進步的,真理是需要不斷修正的。

​他成功地在《修訂錄》中建構了一個連貫的邏輯:早年的我是為了擊碎「命定論」而高舉意志,晚年的我是為了擊碎「自負心」而高舉恩典。

​總結

​《懺悔錄》讓我們愛上奧古斯丁的心靈,而《修訂錄》則讓我們敬畏奧古斯丁的大腦。這兩本書合在一起,才是一個完整、掙扎、卻始終追求光明(而非摩尼教偽光明)的聖徒形象。

​奧古斯丁這種「自我審查」的行為在歷史上非常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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