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聖經各自表述:當聖經遇上鐵鍊:保羅書信、奴隸制度與基督教倫理的最大難題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一本聖經各自表述:當聖經遇上鐵鍊:保羅書信、奴隸制度與基督教倫理的最大難題
如果我們把整部基督教歷史壓縮成一個問題,其實不是三位一體,也不是預定論,而是:
為何一個宣稱「愛人如己」的宗教,曾長期支持奴隸制度?
而更尖銳的是:
這個支持,並不是教會誤讀聖經,而是出自聖經本身。
這一點,一旦誠實面對,幾乎會動搖整個基督教倫理權威的根基。
一、保羅沒有反對奴隸制度
我們先直接看文本,而不是神學辯護。
《以弗所書 6:5》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歌羅西書 3:22》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
《提摩太前書 6:1》
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
這些不是敘述,而是命令句。
而且不是「暫時忍耐」,而是宗教倫理義務。
希臘文 doulos 的意思並不是「僕人」或「雇員」,而是奴隸。
羅馬帝國的奴隸不是打工仔,他們是:
可被買賣
可被鞭打
沒有婚姻權
沒有身體自主權
主人可合法性侵犯
換句話說:
保羅並不是在調整勞資關係,他是在處理人身財產制度。
而他的選擇是——
維持秩序,而非廢除制度。
二、《腓利門書》:基督教倫理最尷尬的一封信
《腓利門書》其實是整個問題的核心。
情境很簡單:
奴隸阿尼西母逃跑
遇到保羅
成為基督徒
保羅把他送回主人腓利門
注意:
保羅沒有幫他逃亡,也沒有要求主人釋放奴隸。
他寫:
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著他。
最常見的護教說法是:
「保羅暗示釋放。」
問題是——
如果保羅反對奴隸制,這封信應該寫的是:
「奴役人違反基督的愛,請立即釋放。」
但沒有。
保羅的真正做法是:
把一個逃奴送回法律上擁有生殺權的主人。
這件事的倫理重量非常大。
在羅馬法下,逃奴常被:
烙印
鞭刑
十字架處死
換句話說:
保羅不是站在受壓迫者的一方,
而是選擇維持社會秩序與教會關係的穩定。
三、為什麼保羅會這樣?
關鍵在一個常被忽略的前提:
保羅認為世界即將結束。
《哥林多前書 7:29》
時候減少了。
保羅的倫理不是「建立正義社會」,
而是「等待末日」。
因此他對奴隸的真正建議其實是:
不要改變社會結構,
只要在你的身分裡過敬虔生活。
同一章他也說: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
這句話在神學上非常重要——
基督教早期倫理不是改革倫理,
而是末世暫時性的倫理(interim ethics)。
也就是:
世界反正快結束了,
沒有必要顛覆制度。
這解釋了很多事:
不推翻羅馬帝國
不廢奴隸制
不提民主
不談人權
因為這些都是「長期政治問題」,
而保羅關心的是「即將來臨的基督再臨」。
四、結果:基督教成為奴隸制度的保護傘
到了近代,這些經文被直接使用。
19世紀美國南方奴隸主最常引用的經文就是:
《以弗所書 6:5》
牧師的講道內容是:
奴隸順服主人,是順服基督。
這不是濫用聖經,
而是忠實引用聖經。
甚至反廢奴運動的基督徒,反而必須「對抗聖經」:
廢奴派用愛與良心
擁奴派用經文
歷史上第一次,
基督教倫理的進步來自超越聖經,而不是回到聖經。
這是神學史的一個關鍵轉折點。
五、教會後來怎麼解釋?
後來的神學提出幾種辯護:
1.「種子論」
聖經沒有廢奴,但種下平等精神。
問題:
保羅明確命令奴隸順服,這不是種子,而是制度倫理化。
2.「時代限制」
當時不可能廢奴。
但事實上:
斯多亞哲學已有人類平等思想
某些羅馬人已釋放奴隸
基督教教會本身也擁有奴隸
也就是說,這不是不能,而是沒有選擇。
3.「屬靈平等」
「在基督裡不分奴隸自由人」。
然而社會上仍分。
這形成一個極特殊的倫理結構:
靈魂平等 + 社會不平等
這正是基督教後來兩千年的典型模式。
六、真正的神學危機
問題其實不在奴隸制度本身。
而在:
如果聖經在一個重大道德問題上曾支持不義制度,那麼聖經倫理權威如何成立?
這比無誤論或歷史性更深。
因為:
神學可以接受創世記非歷史
甚至可接受摩西不存在
但若道德判準錯誤,信仰權威就動搖
這也是為何現代基督教倫理學開始依賴:
良心
自然法
人權
人性尊嚴
而不是單純「經文字面」。
換句話說:
基督教的道德成熟,
某種程度上是脫離聖經字面倫理後才出現。
七、結論
奴隸制度問題迫使我們面對一個殘酷事實:
早期基督教並不是一個社會解放運動,
而是一個末世拯救運動。
保羅要解決的不是「壓迫」,
而是「得救」。
因此他選擇:
維持秩序 > 改造社會
而教會兩千年後才逐漸學到:
福音若只關乎來世而不關乎制度,
它可能安慰受苦者,卻也會穩定壓迫者。
下一篇我會寫第二個主題:
「服從掌權者」——《羅馬書13章》如何成為歷代專制政權最愛的一段經文。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