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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復國神學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以色列復國神學 引言 以色列復國神學(Zionist Theology 或 Theology of the Restoration of Israel)是一種將猶太民族回歸故土與國家重建視為上帝旨意的神學思潮。1948年以色列建國後,這種神學逐步形成,成為現代以色列政治與宗教認同的重要理論基礎。 復國神學探討的核心問題包括:上帝對以色列的應許是否仍然有效?散居各地的猶太人是否有宗教義務回歸?現代國家是否標誌著上帝計畫的一部分完成?本文梳理復國神學的歷史源流、經文基礎、主要論點、爭議與現代影響。 一、歷史背景與思想來源 1. 散居與回歸的聖經基礎 猶太民族自古以來即有「流散」經驗。巴比倫之囚與羅馬驅逐使猶太人失去政治主權,但聖經中關於回歸的預言始終存在。例如,耶利米書29章14節提到: > 「 我保證讓你們找到。我要讓你們還鄉重整家園。我要從放逐你們去的各國各地把你們集合起來,帶你們回到你們被擄離開的故土。我—上主這樣宣布了。 」(耶利米書29:14)現代中文譯本 申命記30章3至5節指出: > 「 他就憐憫你們。他要從放逐你們的地方,領你們回來,使你們再享繁榮。 即使你們流浪到天涯海角,上主—你們的上帝也要把你們聚集在一起,帶你們回來, 使你們重新擁有你們祖先住過的土地,而且比祖先更興盛,人口更多。 」(申命記30:3–5) 以西結書37章描述「枯骨復活」的異象,被視為民族復興象徵: > 「 要告訴他們,我—至高的上主對他們說:我要吹一口氣進你們裡面,使你們再活過來。 」(以西結書37:5) 「 我要使你們生筋長肉,包上一層皮。我要吹一口氣進你們裡面,使你們再活過來。這樣,你們就知道我是上主。」 (以西結書37:6) 這些經文成為復國神學核心依據,支持民族回歸故土的神學合法性。 2. 錫安主義與世俗化背景 19世紀末,受歐洲反猶主義與民族主義影響,猶太人開始探討建立民族國家的可能性。西奧多·赫茨爾( Te'odor Hertze) 提出世俗復國主義,旨在政治與民族復興。宗教領袖阿伯拉罕·伊本·亞庫布( Ibrahim ibn Yaqub ) 則將政治復國與上帝應許結合,提出宗教復國觀: > 「即使人類行動促成國家建立,其實仍是上帝旨意的實現。」 伊本·亞庫布的思想奠定了現代猶太教復國神學核心:政治行動與...

世俗錫安主義與流亡神學的切割:1948 年建國的非宗教邏輯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世俗錫安主義與流亡神學的切割:1948 年建國的非宗教邏輯 一、研究問題與歷史背景 1948 年以色列建國,經常被後世討論是否延續猶太流亡神學。然而,建國主導力量為世俗錫安主義(Secular Zionism),核心人物如赫茨爾(Theodor Herzl, 1860–1904)、工人錫安主義領袖及世俗知識分子,多數持無神論或反宗教立場,並刻意與流亡神學保持距離。世俗錫安主義的目標是建立現代民族國家,依靠政治、軍事與社會制度,而非等待彌賽亞或神學救贖。 這種策略與流亡神學的核心假設形成根本張力:前者依靠人類能動性和政治現實,後者依託上帝主權和歷史神學解釋。 二、流亡神學與世俗復國的基本張力 流亡神學在思想與經文上重點包括: 1. 亡國非偶然: 如《耶利米書》25:8–11: 「因為你們不聽從他,所以上主—萬軍的統帥這樣說: 『瞧吧,我要徵召北方的諸民族和我的僕人 巴比倫 王 尼布甲尼撒 來攻擊這地和所有的居民,也要攻擊周圍所有的國家。我要消滅他們,使這地和鄰國永遠荒廢,成為令人驚駭唾棄的地方。我—上主這樣宣布了。 我要使他們不再有歡笑,也不再有婚宴喜慶的聲音。他們的燈盞沒有油;他們的石磨上沒有穀物。 這片土地要荒廢,成為令人恐怖的地方。列國要臣服 巴比倫 王七十年。」 《以西結書》20:33–38 所示,亡國乃因百姓違背律法 。 「我—至高的上主指著自己永恆的生命向你們發誓:我警告你們,我要用大能的手、懲罰的膀臂、傾下的烈怒治理你們。 當我把你們集合起來,從流亡的各國領回來的時候,我要叫你們體驗到我大能的手、懲罰的膀臂,和傾下的烈怒。 我要把你們帶到『萬族的曠野』,在那裡懲罰你們。 我從前怎樣在 西奈 曠野懲罰你們的祖先,現在要照樣懲罰你們。 「我要嚴厲地管束你們,使你們遵守我的約。 我要從你們中間除掉背叛和犯罪的人。我要遷移他們,使他們離開現在僑居的地方,但我絕不讓他們回到 以色列 故土。這樣,你們就知道我是上主。 我要從各國各地把你們召集在一起,領你們回到故土。 2. 上帝主權不可替代:復興以色列仍是為神的聖名 《以西結書》36:22–24: 「所以,你要告訴 以色列 人,我—至高的上主這樣說: 以色列 人哪,我要做的事不是為了你們,而是為自己的聖名,就是你們在各國使它蒙羞受辱的名。 你們曾經在列國使我的名受辱;我要在他們...

從流亡神學到復國神學——同一種自圓其說的兩個方向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從流亡神學到復國神學——同一種自圓其說的兩個方向 一、表面上的斷裂,其實是深層的連續 在猶太思想史的常見敘事中,「流亡神學」與「復國神學」往往被描繪為兩個對立的階段:前者誕生於亡國、失敗與被擄,是弱者在歷史斷裂中的信仰自救;後者出現於 1948 年以色列建國之後,被視為對兩千年流亡狀態的終結,象徵歷史主動權的回歸。 這樣的敘事極具吸引力,因為它暗示了一條「從被動到主動、從失敗到完成」的神學進步線。然而,若我們暫時擱置情感投射,改以方法論的角度來檢視,便會發現一個令人不安的事實: > 復國神學並不是對流亡神學的克服,而是同一種神學操作,在成功條件下的再度啟動。 兩者表面立場相反,實際上卻共享一套深層結構: 它們都試圖把一個原本可以用歷史、政治與權力來解釋的事件,重新編碼為「神的作為」。 二、流亡神學的基本操作:失敗必須被轉化為神意 流亡神學誕生於一個極端具體、也極端殘酷的歷史情境:猶大王國滅亡,聖殿被毀,王族、祭司與菁英被押解至巴比倫。這不是抽象的「苦難」,而是徹底的政治失敗。 在這個情境中,猶太信仰面臨的不是一般性的神學疑問,而是一個近乎致命的問題: 若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祂是否已被巴比倫的神明擊敗? 流亡神學給出的答案,不是否定失敗,而是重新詮釋失敗。它做出的核心轉換可以概括為一句話: > 亡國不是神的無能,而是神的懲戒。 這個轉換看似保住了上帝的主權,實際上卻完成了一個更關鍵的心理與神學操作: 它把歷史失敗內化為道德問題。 於是,問題不再是「誰的軍隊更強」, 而是「誰更忠於盟約」。 帝國的暴力被重新描述為神的工具, 被擄的受害者被重新定位為違約的當事人。 這正是流亡神學的力量所在,也是它最值得懷疑之處。 三、復國神學的出現:成功同樣需要被神學化 乍看之下,1948 年以色列建國似乎構成了對流亡神學的否定。猶太人不再被動等待,而是透過政治動員、軍事衝突與國際外交,重新建立一個主權國家。主導這一進程的,甚至多半是世俗、反宗教,乃至無神論的猶太人。 正是在這一點上,復國神學顯得格外耐人尋味。 因為如果建國只是歷史行動的結果,那麼它其實不需要神學解釋。 但對宗教思想而言,一個更尖銳的問題隨之出現: > 如果這是一個如此關鍵的民族事件,而上帝卻未被納入其中,那麼神學是否正在被歷史淘汰? 復國神學的出現,正是為了回應...

亡國之後仍能談神嗎?——流亡神學之辯:反駁「自圓其說論」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亡國之後仍能談神嗎?——流亡神學之辯:反駁「自圓其說論」 一、問題意識與研究立場 猶大王國於西元前 586 年(BCE)滅亡,耶路撒冷被毀,聖殿焚燒,大衛王朝終結。對以「揀選、應許、聖地、聖殿」為核心的以色列宗教共同體而言,這不僅是政治災難,更構成其神學秩序的瓦解。所謂「流亡神學」(theology of exile)正是在此歷史斷裂之後形成,旨在回應一個根本問題:在亡國與神沉默的情境中,猶太人仍能如何理解耶和華的主權與信仰的合理性? 近代世俗史學者及無神論者,往往對流亡神學持懷疑甚至不屑態度,認為其不過是亡國後的自我合理化敘事,是被擄精英為維持宗教權威與集體認同而進行的事後神學修補工程。本文旨在論證:將流亡神學簡化為廉價自圓其說的敘事,是對其思想深度的誤解。 二、「自圓其說論」的理論吸引力 對流亡神學最強的批判,來自三個觀察。首先,關鍵文本(如《列王紀》及申命記史觀)多在亡國後編修,其對亡國原因的道德化解釋,容易被視為事後回溯的敘事。其次,它將亡國歸因於百姓違背律法,可能被看作將帝國侵略與政治現實轉化為內部道德失敗。最後,被擄者多為祭司與文士菁英,流亡神學遂被質疑為失勢菁英對自身意義的修復性敘事。 這些批判在指出歷史位置與功能角色上合理,但問題不在此,而在於:功能性是否必然等同於虛假性? 三、關鍵論證一:流亡神學的核心是否定而非辯護 若流亡神學只是自我安慰,其理性的策略應是維持某種「隱而未敗」的勝利敘事。然而,實際文本呈現相反方向。 《耶利米書》7:4 明確斥責對聖殿的神聖保證迷信:「 不要再相信那些騙人的話,說:『我們很安全,這是上主的聖殿;這是上主的聖殿;這是上主的聖殿!』 」 亡國被理解為對保證邏輯的徹底否決,而非偶發事件的掩飾。流亡神學承認真實失敗,並拆解既有神學架構,展示思想上的危險與誠實。 四、關鍵論證二:流亡神學未替上帝卸責 廉價自圓敘事常試圖減輕神責任,然而《以西結書》36:22–24 對上帝的描述拒絕此模式。耶和華宣告將以色列人從列國召回,並強調:「 所以,你要告訴 以色列 人,我—至高的上主這樣說: 以色列 人哪,我要做的事不是為了你們,而是為自己的聖名,就是你們在各國使它蒙羞受辱的名。 你們曾經在列國使我的名受辱;我要在他們當中證實我的名是聖的。這樣,他們就知道我是上主。我—至高的上主這樣宣布了。 我要...

亡國之後的自我安慰——對「流亡神學」的系統性批判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亡國之後的自我安慰——對「流亡神學」的系統性批判 一、問題不在於「信仰是否能存活」,而在於「是否必須如此存活」 在猶太思想史中,「流亡神學」(Galut Theology,Exile Theology)往往被描述為一種高度成熟、甚至令人敬佩的神學成就:在國破家亡、聖殿被毀、王族與菁英被擄至巴比倫的歷史斷裂中,猶太人沒有放棄對上帝的信仰,反而將亡國轉化為神學敘事的一部分,宣稱這不是神的失敗,而是神的管教、隱藏或更高計畫。 然而,這樣的評價本身,極可能是一種事後賦予意義或價值(retrospective valorization)。 真正需要被追問的問題不是: > 「流亡神學是否讓猶太信仰存活?」 而是: > 「一套必須把亡國解釋為神意,才能存活的信仰,是否值得被稱為神學?」 二、亡國的歷史性:為何流亡本不需要神學解釋 從純粹歷史角度來看,猶大王國於西元前 586 年被新巴比倫帝國滅亡,毫無神秘性可言。 這是一個: 地緣政治上缺乏縱深的小國 位處帝國走廊、夾在埃及與美索不達米亞強權之間 長期在宗主國之間反覆背盟 軍事與經濟資源遠不及對手的政治體 在古代近東世界,這樣的政體幾乎注定會被吞併。 亞述滅(北國)以色列、巴比倫滅(南國)猶大、波斯再滅巴比倫,這是帝國史的常態,而非宗教例外。 在這個意義上,亡國本身並不構成神學問題。 真正的問題,是亡國之後,如何向自己解釋: > 「我們所信的那位神,為何沒有保住我們?」 流亡神學正是在這個心理與信仰危機中誕生的。 三、流亡神學的核心機制:把失敗內化為道德責任 流亡神學最關鍵的操作,不在於上帝是否存在,而在於責任轉移。 它拒絕這樣的理解: > 我們亡國,是因為外族外教的帝國比我們強。 而選擇這樣的敘事: > 我們亡國,是因為我們背約、犯罪、不義, 所以上帝「合理地」撤回保護。 這種解釋看似謙卑,實則極其危險,因為它完成了三個轉換: 1. 把結構性暴力轉化為道德事件 2. 把帝國侵略轉化為神的教育工具 3. 把受害者重新定位為主要責任者 換言之,流亡神學不是單純「反省自身」, 而是為歷史失敗提供一套能繼續敬拜的心理秩序。 四、聖經內部早已對這種神學表示不耐甚至反感 值得注意的是,希伯來聖經本身並非一致支持流亡神學。 1. 《約伯記》:對「苦難必有意義」的直接否定 約...

什麼是「流亡神學」——以巴比倫之囚(BCE 586–539)為起點的信仰重構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什麼是「流亡神學」——以巴比倫之囚(BCE 586–539)為起點的信仰重構 一、流亡神學的基本定義 所謂「流亡神學」(Theology of Exile),是指以色列人在被迫離開應許之地、聖殿被毀、王權瓦解的歷史處境中,對以下問題所作出的神學反省: 上帝是否仍然掌權? 盟約是否已經失效? 在沒有聖殿與獻祭的情況下,信仰是否仍可能成立? 流亡神學不是抽象體系,而是誕生於信仰全面潰敗後的存亡危機。 二、歷史觸發點:巴比倫之囚(BCE 586–539) 公元前(BCE)586 年,巴比倫軍隊毀滅耶路撒冷與所羅門聖殿,大批猶大精英被擄至巴比倫;至 BCE 539 年波斯王居魯士(古列)征服巴比倫,允許部分猶太人歸回。 這一事件徹底摧毀了傳統以色列信仰的三大支柱: 聖殿 —— 被毀 王權 —— 終結 土地 —— 失去 在此之前,「耶和華住在錫安」、「大衛王朝永存」幾乎被視為理所當然;流亡使這些確信全面崩潰。 三、流亡神學的核心問題意識 1. 上帝是否敗給了巴比倫的神明? 流亡神學的第一個回答是否定的。 先知並未說「耶和華戰敗」,而是宣稱:巴比倫是耶和華施行審判的工具。 《耶利米書》如此宣告: >  『瞧吧,我要徵召北方的諸民族和我的僕人 巴比倫 王 尼布甲尼撒 來攻擊這地和所有的居民,也要攻擊周圍所有的國家。我要消滅他們,使這地和鄰國永遠荒廢,成為令人驚駭唾棄的地方。我—上主這樣宣布了。 ——《耶利米書》25:9 這是高度顛覆性的神學語言: 異教帝國的君王,竟被稱為「我僕人」。 2. 流亡是意外,還是盟約後果? 流亡神學明確將災難解釋為盟約破裂的結果,而非偶然不幸。 《耶利米書》直言不諱: > 「 我要懲罰我子民所犯一切的罪惡;他們離棄了我,獻祭給別的神明,拜自己的手所造的偶像。 」——《耶利米書》1:16 這種解釋後來系統化為所謂「申命記史觀」,即歷史不是隨機,而是道德—神學性的結果。 四、沒有聖殿,信仰是否仍可能存在? 這正是流亡神學最具革命性的轉折。 1. 上帝不再被限制於聖殿 《以西結書》描述上帝的榮耀離開聖殿: > 「 後來,上主的榮耀離開聖殿的進口處,移到基路伯 (智天使) 上面 。」 ——《以西結書》10:18 這意味著: 上帝並未被毀滅的聖殿所「囚禁」,祂可以臨在於流亡之地。 2. 律法與內...

若以斯拉主導,基督教是否可能出現?——從族群邊界、律法治理到普世宗教的不可能性

 【丁連財的神學與宗教研究論述】若以斯拉主導,基督教是否可能出現?——從族群邊界、律法治理到普世宗教的不可能性 一、問題不是假設歷史,而是檢驗宗教生成條件 「若以斯拉(Ezra)主導,基督教是否可能出現?」 這不是一個歷史幻想題,而是一個宗教社會學與神學生成條件的檢驗問題。 更精確地說,它在問: > 一個以族群純化與律法治理為核心的猶太教版本, 是否可能孕育出一個普世性的、去民族化的世界宗教? 本文的結論將是清楚而嚴格的: > 若以斯拉的宗教模式成為猶太傳統的唯一正統主流, 基督教不只是「不太可能」,而是「結構性不可能」出現。 二、以斯拉的宗教模式是什麼?——先釐清核心特徵 以斯拉並非「保守派拉比」那麼簡單,他代表的是一種後流亡(post-exilic)宗教重建模式,其核心至少包含四個結構性要素。 1. 律法中心主義(Torah-Centrism) 在以斯拉記(Ezra)7–10 章中: 律法(Torah)不再只是教導 而是國族重建的最高法源 > 「 以斯拉 一生專心研究並實行上主的法律,又把一切法律條例教導 以色列 人民。 」 ——《以斯拉記》7:10 這不是靈修,而是規範性制度治理(normative governance)。 2. 血緣—宗教身份重疊(Ethno-Religious Identity) 在以斯拉—尼希米體系中: 「以色列人」不只是信仰身分 而是血緣、家族、族譜可驗證的共同體 這點在: 家譜清查(Ezra 2) 排除「無法證明血統者」:「 這些人查考族譜的記錄,卻找不著,因此他們算為不潔淨,不能作祭司。 」(Ezra 2:62) 表現得極為清楚。 3. 外婚被視為「儀式聖潔污染」(Ritual Contamination) 以斯拉記第 9–10 章的核心不是道德失敗,而是: 聖民(holy seed)被污染 「 他們為自己和自己的子孫娶了外國女子,把上帝聖潔的子民汙染了;而領袖和官長就是罪魁。 」(Ezra 9:2) 其處理方式是: 強制離婚 遣散婦女與子女 這是一種集體、制度性、不可協商的宗教處置。 4. 恐懼型自保宗教(Defensive Religion) 以斯拉的神學背景是: 少數民族 流亡創傷 隨時可能被同化或消失 因此他的宗教邏輯是: > 界線不清,民族即亡。 三、基督教賴以誕生的「三個必要條件」 若要...